教育惩戒规范体系之缺陷及其二元优化路径
2022-07-08张远照王江
现代教育科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缺陷
张远照 王江
[摘 要]教育惩戒是基层教育行政执法的缩影,教育惩戒权的规范化行使离不开教育惩戒规范体系的法治引领。教育惩戒法律规范体系是否具备确定性、可操作性等良法特性与教育惩戒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及教育惩戒主体依法惩戒之间不无直接关联。然而,教育惩戒法律规范体系在横向上存在教育惩戒概念内涵过于宽泛、惩戒规则指向前后矛盾、惩戒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缺陷;在纵向上则表现为教育惩戒裁判规范体系不健全、惩戒规范体系有违法制统一原则等弊端。据此,应从横纵两个维度对教育惩戒规范体系加以完善,以期为加强和推进教育惩戒权的规范化、法治化行使,进而促使教育惩戒纠纷实质性化解提供良法支撑。
[关键词]教育惩戒法律规范体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权;缺陷;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22)03-0045-07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2.03.008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惩戒①是基层教育行政执法的缩影,教育惩戒权的规范化行使离不开教育惩戒规范体系的法治引领。完善的教育惩戒规范体系是教育惩戒权得以依法行使的逻辑前提,其在横向上主要由教育惩戒概念、教育惩戒法律规则、教育惩戒法律原则等规范要素构成;在纵向上则体现为一个由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校紀校规、班级公约、典型案例等不同位阶、层级、形式规范所组成的、相互统一的“金字塔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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