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及理论述要
2021-12-27王昱颖张训志
领导科学论坛 2021年12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
王昱颖 张训志
摘要:“枫桥经验”作为宝贵的本土法治资源,其“发动和依靠群众,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在不同的社会时期具有不同内涵;同时,“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创新包容的治理理念,其自身内涵也随着社会的演进不断地丰富与发展。在基层法治治理视域下,通过对不同时期“枫桥经验”的内涵进行分析,探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治治理中的有益作用,以及公安机关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助于防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枫桥经验”;基层法治治理;公安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12-0065-07
一、基层法治治理现状及困境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和实践点,也是基层司法实践的最终作用和目标。基层司法治理的实践需要国家权力的规范指引和司法制度的规范支撑。然而,目前基层法治治理尤其是司法治理面临着司法机构和基层组织博弈的双重困境。
(一)基层法治治理的现状
1.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则之间的竞争
基层法治治理所秉持的规则包括依托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自上而下建立的正式制度以及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由社会群体基于习俗、伦理、道德形成的非正式规则[1]。以正式的强制力保障实现的制度产生自国家基于建构理性主义下对社会的顶层设计和秩序建立,而以非正式的强制力实现的规则产生自基层日常生活的博弈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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