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在高职“企业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刍探
2021-08-30王悦
成才之路 2021年25期
王悦
摘 要:“翻转课堂”作为混合式教学模式中的一种教学法已经在我国广泛使用,学生自主完成知识的学习,较难的认知活动将在课堂上由老师指导完成。通过更合理地分配教学资源,教师由“知识的讲授者”,转变为学生的引导者、激励者和促进者。文章简述高职“企业法”课程教学中使用“翻转课堂”的思路,并总结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翻转课堂;“企业法”课程;有效性;教师角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1)25-0076-02
“翻转课堂”作为混合式教学模式中的一种基础的、主流的教学方法,已被我国教育界广泛关注和接受。“翻转课堂”的出现源于对课后作业的思考,根据布鲁姆认知目标六层次理论,认知的目标从低级到高级分别为知识(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其中知识、理解和应用是低层次的思考,比较简单;分析、综合和评价是高层次的思考,是比较困难的。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知识和理解这两个低层次的目标主要是在课堂上,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而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这些高层次的学习目标却在课后,学生在没有指导的情况下,通過自主完成作业来完成的。这种教学资源的分配,显然不太合理。教师,作为学生学习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引导者,应该用来帮助学生完成“较难的东西”。基于此观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破性发展,“翻转课堂”应运而生。高职课程的特点是注重知识和技能的实际应用,注重学生解决问题、创新思维和有效沟通等职业素养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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