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首个食品小作坊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
2021-08-27孙志云王换
中国食品 2021年15期
孙志云 王换

7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告,正式公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该标准将于9月16日在全省施行,是安徽省食品小作坊领域首个强制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等基本要求。
首先,生产加工场所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受污染源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的原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应进行有效分隔。
其次,食品小作坊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材料建造,食品热加工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米以上。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应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生产加工场所应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
再次,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從业人员应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保持个人整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不喷洒香水。
最后,根据要求,食品小作坊不应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罐头制品、饮料等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以及国家、省和设区的市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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