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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优化探讨

2021-06-28

铁道货运 2021年5期
关键词:托运人装车进站

赵 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运部,上海 200071)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更是“中国制造”的代表性地区之一,大量产品通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物流方式运往全国乃至全世界。特别是浙江地区的小商品、安徽地区的光伏产品、江苏地区的电子配件,以及上海地区的高精尖产品,都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品类杂、价值高等特点,往往通过公路运输,与铁路传统运量大、运距长的特点不相匹配。在此背景下,铁路探索创建了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模式,形成铁路货运新的业务增长点。为进一步拓展铁路货运市场,提升铁路货运市场核心竞争力,需对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优化进行探讨。

1 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现状

1.1 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内涵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要求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当共同遵守,其中第4条规定:“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根据《货物运价下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规定,在“整车不分品类装运时,品类限于石制品、玻璃、金属制品、纸及文教用品等,每车混装货物中单一品类货物的重量或体积不得超过80%,超过的不得按不分品类混装货物办理;发到站应相对集中,不得将整个铁路局作为发站或到站范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物流体系的逐步完善,托运人对不同品名货物装在同一铁路货车内按整车运输的需求日趋强烈。因此,为满足托运人运输需求,铁路部门结合零担货物和整车货物货运组织特点,将重量或体积不足一辆货车装载要求的不同品名货物混装于同一车内,按整车运输方式组织,即混装货物整车运输 组织。

1.2 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现状

长三角地区社会零散货源运输需求旺盛,物流集散市场众多。公路运输通过采取轻重货物配装方式,降低运输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大量占领零散货物运输市场[3]。为与公路货运竞争,铁路推出以下解决方案:针对多品名货物由托运人自行组织货物集货配载,铁路按照整车方式组织运输,模拟公路运输集结组织方式,既压缩集结时间,又提高装卸效率,有效提升铁路货运市场竞争力。根据2020年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混装货物运量分析,浙江地区装车94 691车,占比65.58%;上海地区装车25 832车,占比17.89%;江苏地区装车23 057车,占比15.97%;安徽地区装车810车,占比0.56%。混装货物整车运输中,铁路部门公布货运班列线条,明确装车组织站和挂运时间,比照客运方式开行列车,托运人负责集货配载,能够有效提高运输效率。目前铁路货运产品列车中,特快货物班列(时速 160 km/h)、快速货物班列(时速120 km/h)、普通货物班列(时速80 km/h)都有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的车辆挂运。

(1)从管理制度方面看,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主要依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进行管理。《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11条规定: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2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第21条规定:凡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装车的货物,车站应及时组织装车。车站接收货物时,应对品名、件数、运输包装、标记及加固材料等进行检查。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时,从受理、进货、装车、承运,都要严格按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执行。

(2)从作业流程方面看,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作业流程的要求总体与整车作业基本一致,主要环节包括受理、进货安检、装车、卸车、交付出货,每车货物的集配在受理前完成,作为一个整体也就是整车申报发运需求,唯一不同的是其品名与传统整车运输一个品名相比增加很多。既有铁路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既有铁路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图Fig.1 Flow chart of conventional railway transportation of a truckload of mixed cargo

(3)从安检查危方面看,进货安检环节是混装 货物整车运输与传统整车运输作业要求区别最大之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高铁快运、行包和零散货物快运、混装货物安检工作的通知》[4]第3点规定:车站须对零散货物快运和混装货物实行逐批货物安全检查,并建立登记制度。货运安检方法分为机检和人工检,对适合安检仪检查的货物全部使用安检仪检查,其他货物采用人工检查。对同品名、同规格、生产厂家原包装或简易包装可视检的货物,车站可以按批进行抽检,具体抽检比例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确定。除此以外,所有进站承运的货物须逐件安全检查,并对安检通过的货物粘贴带有站名、工号的安检标识,或在货物包装、标签上加盖带有站名、工号的安检 戳记。

(4)从信息系统方面看,2018年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的顺利实施,解决了铁路货运票据信息化从无到有的问题,正逐步迈向“优”和“精”,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信息化是其中重要的内容。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作业办法》[5]第4条规定:运输需求统一通过铁路货运电子商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商系统”)提报。第11条规定:发现实际货物名称与运单需求联或物品清单记载不一致的,不得装车。装车后,实际货物件数、重量与运单需求联或物品清单记载不一致时,按实际装车的货物件数、重量修改运单需求联和物品清单。

1.3 存在问题

(1)管理制度。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是整车运输和零担运输之间的一种组织方式,从进货至装车环节类似于零担运输,运输组织比照整车运输,在职责分工、办理条件、计费条件、装车组织等方面缺乏对应的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条件方面,没有对混装货物办理站进行明确。计费条件方面,混装货物多为社会零散件杂货,实际品名远多于铁路运价品名表中所列货物品名。由于铁路货运计费条件是根据品名检查表中品名对应的运价号确定铁路运价率,因此存在品名不匹配而导致运费漏收少收的风险。

(2)作业流程。电商系统在设计时按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对于多品名货物要求托运人在提报运输需求时同步提供物品清单,铁路整车货物的物品清单与铁路车号一一对应。但是,混装货物托运人往往是社会物流企业,收集货物的方式灵活,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难以满足铁路提报需求前确定装载品名的要求,容易造成物品清单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3)安检查危。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最大的安全风险就是托运人匿报品名夹带危险品。混装货物具有附加值高、重量轻、体积小、种类多、生产厂家杂等特性,个别托运人在明知超范围的情况下,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仍然使用匿报、谎报、夹带等方式[6]。铁路货运站安检查危方面在人员素质、作业流程、设备配置上还存在不能满足安检查危标准的问题。

(4)信息系统。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实施后,涉及铁路货运的电商系统、铁路货运站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运站系统”)、现车系统等已实现数据共享。但既有系统是基于整车运输流程设计开发的,对于混装货物电商系统尚不能实现对实际品名进行审核,货运站系统不能实现装载后的物品清单生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 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优化对策

2.1 健全制度办法

制定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运输条件、计费方式、作业流程、工作要求等,从制度上规范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管理和作业要求,促进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健康发展。

(1)规范运单品名填记。确定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的实际货物品名并形成品名库,明确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限制装车的货物品名,如危险品、超限超重、腐蚀污染货物等。进一步整合混装货物品名,将既有混装货物3个品名(混装货物、混装货物F、混装货物P)合并为一个品名(混装货物,专指不同品名货物混装于同一车内按6号运价号计费)。按照行李包裹类托运的邮政包裹或快递的特快班列,货物品名填记“邮政包裹(9990029)”。批量货物混装运输时,当同一车内货物品名未超过3个的,运单“货物品名”栏内填所有品名(运单填记允许范围);当货物品名超过3个时,由于批量货物是按照同一运价号计费,不存在品名不同运价号不同的情况,运单“货物品名”栏内填记物品清单记载的任意品名,同时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填记混装。

(2)规范办理站办理条件。根据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对安检查危的实际要求,办理混装货物整车的货运站应具备人员、设备等条件,明确办理站条件并作为营业办理限制公布。铁路混装货物整车只能在公布的办理站间运输,办理站必须是具备安检查危条件的铁路货场。

(3)规范托运人资质管理。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托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B级以上物流企业资质,诚信度良好,无不良记录,铁路年运量10万t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作业人员超过50名。物流企业应与铁路签订混装货物整车运输安全协议,交纳足额安全押金(可以与预付款或运量保证金通用,最低不少于10万元)用于违约责任考核。

(4)规范计费条件。在铁路混装货物整车按批量货物计费的前提下,建议改为实重计费。只要明确起步计费重量,可以通过轨道衡、汽车衡等检测设备测量,比测量体积后折算重量更加便于操作,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因托运人虚报重量或者体积造成的铁路运费漏收、少收的情况发生。

2.2 优化作业流程

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可按照“电商注册—运输权限申报—运输权限审批—需求提报—受理—安检—装车”7个作业环节规范作业流程。其中电商注册是一次性的,运输权限申报和运输权限审批根据托运人需求实施。根据每批具体需求实施需求提报—受理—安检—装车流程。同时完善相关货运信息系统,实现申报、受理、进货、安检和装车全流程作业信息化和可追溯。改进后的铁路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如图2所示。

与既有流程相比,优化后的流程增加品名申报前置和汽车进站货物清单2个流程。品名申报前置,是将托运人提报品名的时间前置到提报运输需求之前,托运人在电商平台注册后,还需提报需托运的货物品名,铁路部门在装车需求确定前,首先对装运的品名进行审核,逐个品名确定是否能够通过铁路运输,确保混装货物进站的货物品名均符合铁路运输规定,为安检查危建立了第一道安全屏障。增加汽车进站货物清单,是将在电商系统中选择已审核的货物实际品名与进站汽车所装货物品名相关联,由原先只有反映装车情况的物品清单,扩大为将反映进站货物情况的进站货物清单和反映装车情况的物品清单相结合,有利于对进站货物实行全流程管理,为信息化系统应用创造条件,也为混装货物运输安全提供保证。

由图2可知,托运人在电商系统进行注册、提供资质证明,经审核后可以进行混装货物运输需求提报等业务操作。其中,运输权限审核、需求提报2个环节具体操作如下。①运输权限审核。托运人提交注册信息后,由车站、站段(货运中心)、铁路局集团公司在电商系统逐级审核托运人注册信息,必要时应现场实货确认,删除货物品名中的危险货物、鲜活货物、污秽品、需控温运输等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以及理化性质不清的货物、笼统品名货物,匹配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的品名,确定运价品名;对理化性质不清的货物,托运人提供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经逐级审核确认不属于危险货物后,可增补货物品名;审核结果反馈托运人;经审核通过的货物品名形成该托运人的品名库。②需求提报。只有在电商系统注册发运混装货物,且品名库通过审核的托运人才可按整车运输方式提报运输需求,且仅可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确认具备安检查危条件的办理站办理发运,装车地点只能选择铁路货场。托运人从前期提报审核通过的品名库中选择货物品名组织进站,填写完毕电商系统生成带有编号的“进站货物清单”。进站后托运人再根据进站货物情况提报运输需求。

图2 改进后的铁路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图Fig.2 Flow chart of improved railway transportation of a truckload of mixed cargo

2.3 强化安检查危

混装货物因涉及到不同品名,安检查危将是重中之重,应从加强进站货物管理、配齐检查设备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安检查危管理工作。

(1)加强进站货物查验。进站货物必须经过电商系统“前置受理”,进站货物清单经电商系统确认通过后,托运人打印进站货物清单随汽车进站。同一辆汽车根据装载货物情况,可附带多张进站货物清单。货场门卫查验进站货物清单和需求单后,通过货运站信息系统登记放行。安检货运员通过托运人提供的纸质进站货物清单与电子进站货物清单进行比对、安全检查,在电子进站货物清单上记录检查方式、检查件数、检查结果、进货货位,如果出现实际进站货物与电子清单上记载不符时,应要求托运人重新提报进站货物清单,经电商系统审核 确认。

(2)研发适合铁路货运的安检仪。与安检仪生产厂家或科研院所联合研发适合铁路货运的安检仪,重点解决安检设备类型不清晰、技术参数考虑不充分、配置模式与使用场景结合不紧密等问题[7]。根据安检查危有关要求,结合安检查危工作实际,参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铁路旅客车站双源双视角微剂量X射线安检仪》(Q/CR 755-2020)[8],与铁路客运X射线安检仪比较,铁路货运X射线安检仪还应考虑以下要求:①通道尺寸方面。货运安检仪应考虑托盘通过性,因此通道尺寸更宽更高。②输送装置方面。货运安检仪输送速度不需过快,但要有较大负载能力,表面离地高度不宜过高,输送带应保证托盘通过。③图像存储方面。货运安检仪存储图像数量不需过多。④信息共享功能方面。货运安检仪应支持同时浏览多台设备功能,便于安检人员集中作业。同时货运安检查危不同于客运需立即处理,可以一次作业结束后对有疑问货物集中处理。⑤识别要求方面。在可支持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自动识别功能的基础上,货运安检查危更多重点在易燃易爆物体和液体货物。

(3)明确责任主体。物流企业是所托运混装货物安检查危的责任主体,应建立严格的混装货物安检查危管理措施。在接收货物时做好安检查危工作,在货物进站时积极配合车站安检查危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货物数据,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安检查危工作的日常管理。

2.4 完善信息系统

根据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进一步完善电商系统、货运站系统,建立托运品名信息库、仓库内货物信息数据库,实现进站货物全流程信息化,以及货场仓库管理智能化。

(1)增加品名审核和进站信息化模块。按照混装货物整车作业流程中“运输权限申报—运输权限审批”要求,在托运人运输权限申报时,同步提交需办理铁路混装货物的货物实际品名,由铁路各级按权限审核,通过后形成品名库。托运人货物进站前应在品名库中选择货物实际品名,补充汽车车牌号,生成“进站货物清单”。

(2)建立仓库管理信息数据库。仓库管理信息数据库应具有以下特点:①更小单元的唯一索引(托盘),以保证每一单元货物不会分割装入不同的棚车内;②更详细的数据信息,包含有检斤验货作业信息,为自动生成检斤验货登记簿提供数据源;③建有货物入库临时表单,作为入库时检斤验货作业的数据缓冲带,为人工修正提供方便。

(3)增加检斤验货及入库模块。该模块的作用是使通过安检查危的货物信息准确进入仓库管理信息数据库,需要多个配套设备的支持,如手持机、带有编号(二维码)或者读写芯片的托盘、安装在叉车上的托盘编号读取设备等,以上设备均处于同一无线局域网内。通过该模块可以将进站货物清单与实际货物核验、卸货及检斤验货、搬入及确认货位等信息实时反映在货运站信息系统中。

(4)增加配载模块。该模块用于制作装车物品清单和生成装载示意图。货物入库后,通过电商系统查询到已进货(有货位标记)的进站货物清单,运用启发式算法[9]选择货物生成装车物品清单和配载示意图。装车物品清单返写至货运站系统,货运员按照装车物品清单和示意图组织装车,装车后车号写回进站货物清单,全流程形成闭环。

3 结束语

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方式,使铁路运输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既可以满足托运人对运输时效的要求,又可以充分利用铁路货车空间和载重,是促进铁路货运增量的全新举措。未来要推进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优化对策落地,重点是推进作业过程信息化,一是通过信息化倒逼作业规范化和数据标准化,二是通过信息化实现数据共享以简化作业。同时内外网数据交换的网络安全问题、智能配载系统的核心算法构建等将是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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