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市场建设的实践与建议
2021-05-11欧阳秋
海南金融 2021年3期
欧阳秋



摘 要: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碳市场金融化特征不断加深,商业银行在国内试点碳市场中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荷兰银行和兴业银行为例,聚焦国内外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的实践,梳理当前国内外商业银行在碳市场中的服务机制,分析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面临的困难,并从碳市场建设、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借鉴国际经验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碳金融;实践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1.03.009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1)03-0076-07
一、国内外碳市场的发展
世界各国在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了一系列与碳控排有关的国际协议。其中,《京都议定书》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资产的全球碳金融市场,主要由配额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两部分构成。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建于2005年,占国际碳交易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是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碳市场建设的主要借鉴对象。EU-ETS在31个国家运行①,限制超过11000座高能耗设施(发电厂和工业厂房)及其航空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覆盖欧盟约45%的温室气体排放。
2011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了湖北、广东、上海、北京、重庆、天津、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2013—2014年陆续开始交易,各试点碳市场大部分都覆盖了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等高排放重点行业,试点碳配额价格波动较大,且价格相对处于低位。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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