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专业教育着力点向实践教学转变
2021-01-25刘焱
大学教育 2021年1期
刘焱
[摘要]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缺乏一直是长期困扰法学教育的问题,虽然法科培养单位采取了模拟法庭、实习基地、法律诊所等方式,但离培养出实践能力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学毕业生还有很大差距。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在精密操作方面逐步深入,转变法学专业教育的着力点,大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当下之需。
[关键词]法学教育;着力点;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1)01—0005—04
我國法科教育近十年来在实践教学方式上有过许多尝试,但教学效果并不明显。如法律诊所教学,许多时候学生其实并不接触实际案件;而到司法实务部门实习,学生究竟是参与办理了案件还是仅仅处理与执业能力无关的琐碎打杂事务,具有不确定性。学生学习的实践知识具有零碎性、随机性,没有系统预案。2011年,为了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以适应多样化的法律职业要求。但如果着力点不转变,而仅通过增设一些实践形式,是难以培养出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的。法科培养理念与司法实践需要的脱节尚未显著改善,改善的关键是着力点要转变,如果仍然将法学实践教育作为法学理论体系性知识传授的辅助,实践教学就难以对法科人才培养产生实质的影响力。在我国法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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