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公共标识语翻译的研究
2020-08-16张子慧
视界观·上半月 2020年8期
关键词:翻译
张子慧
摘 要:随着国际交流日益加深,正确翻译公共标识语也成为当务之急。本文旨在通过对公示语的功能分析,探讨公共标识语的翻译原则以及方法。
关键词:目的论; 公共标识语;翻译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外交流日益加深,来中国旅游、访友、生活的外国人也越来越多,公共标识语作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帮助人们更方便、安全地生活的文本,它的翻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友人的在华体验。尽管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关于公共标识语标准翻译的文件,但这类文本的翻译错误仍层出不穷。笔者试图通过对公示语的功能分析,探讨公共标识语的翻译原则以及方法。
一、理论概述
(一)目的论概述
“Skopos”一词意为“目的”,由汉斯·弗米尔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翻译理论,用于表示译作的目的以及翻译这一行为的目的。目的论允许原文基于译文之目的和译者之任务而以不同的方式翻译。目的原则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是指翻译由文本目的决定。目的论还包含两个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诚原则。连贯性原则指译文必须文本内连贯,即译者需将译文接受者的文化水平、需求考虑在内,译文需让读者看懂。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而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在句法结构等方面差异较大,所以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当注意连贯的原则,对句式、句序进行适当调整。忠诚原则指译文与原文的连贯,即忠实于原文。目的原则决定着是否遵循忠实原则和连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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