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创新途径探索
2020-08-13刘德莉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28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
[摘 要]该文旨在说明,成都大学法学院定位于建设法治成都人才储备库,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完善“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定位于培养能够独立解决社会实际纠纷的依法为当事人服务的社会法治人才,为建设法治成都作人才储备。克服教学硬件设施配套不足的困难,探索教学方式创新,创立并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检验理论知识,训练法律实务能力,融合校内外法治资源,阶梯式孵化优秀法学实践型教师队伍。
[关键词]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师资培养
[作者简介]刘德莉(1980—),女,四川广安人,硕士,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28-0218-02[收稿日期] 2019-11-23
中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与结构变化并行的状态中,企业人力资本要素日益重要。法学本科阶段有效开展系统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环节实训,将传统的课堂法学理论讲授和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实践教育统一起来,其迫切性不言自明。
一、成都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经验总结
(一)目标定位于建设法治城市
由于人工智能日益参与法律服务,社会对法律从业者的法律素质、科技素质和道德素质等要求大大提高。成都大学法学院定位于建设法治成都人才储备库,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完善“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通过到司法机构开展专业认知、专业实训等活动,体会法律职业道德操守,定位于培養能够独立解决社会实际纠纷的社会法治人才,为建设法治成都作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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