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清产核资审计存在问题及分析
2020-03-31李宝莹
财会学习 2020年8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李宝莹
摘要: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步伐在加快,然而由于股东资质不合规、信贷不良资产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给改制造成一定的障碍。本文以A市、B市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审计项目作为参考案例,概述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清产核资审计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關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改制;清产核资审计
一、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概述
2017年8月,广东省委、省政府通过《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7年11月,省政府会议要求到2018年底广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全部完成改制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
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步伐在加快,然而由于股东资质不合规、信贷不良资产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给改制造成一定的障碍。
A市、B市是某省欠发达城市,A市辖内两家农商行、一家农信社合并组建农商行,改制项目仍在进行中。B市四家农信社合并组建农商行,已完成改制。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股东资质问题
1.入股资金来源证明不足
A项目中,其中1.2亿元入股资金已通过母公司账户划入发起人甲公司账户,但申报资料未进一步披露母公司该笔资金来源。
分析:根据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十一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因此审计过程应对母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穿透,获取资金来源的证据,证明发起人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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