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2019-10-21施瑾
大东方 2019年9期
关键词:教学改革
施瑾
摘 要:本文基于高职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建设,教学过程中存在教学理念严重滞后,缺少科班教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刻板,缺乏经管专业特色;教学模式陈旧固化,忽略教学的实践性。通过设置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采用多元化创新教学模式,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增强理论与实践应用能力,提高法律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改革
随着国家普法大热潮,法律法规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而经济法律法规最为常见常用。众所周知,经济与法密不可分,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才能有稳定、良好的商业环境。顺应时代变迁,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纠纷会带来或多或少的经济损失,对法律知识了解的程度不应不局限于法律条目,而是应该更加注重法律运用,解决实际法律案件的能力。现阶段高职教育普遍存在生源质量差、学习效果不理想、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能动性等现象,然而法律课程实用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泛、受益面广,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与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应用与理性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探索如何将学科与学科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促使学生主动建构知识体系、学以致用至关重要。
一、高职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育理念严重滞后,教师资源匮乏
首先,在高职校经管类专业教学中,大多将经管类课程作为教学的重心,典型的“抓大放小”,突显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目标,但忽视了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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