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运用探讨
2019-06-13刘炜
会计之友 2019年12期
关键词:房地产
刘炜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为弥补旧准则中内容的缺陷与不足,同时与国际准则趋同,我国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简称“新收入准则”),建立了以合同为基础的“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采用以合同为基础的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文章通过新旧收入准则的对比,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确认计量等多方面的影响,进而提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财务人员、财务系统、合同签订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 新收入准则; 房地产; 收入
【中图分类号】 F293.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2-0144-04
一、引言
企业持续经营的重要因素是收入,收入直接影响企业经营利润,能够有效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并且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者的日常经营管理,是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重要关注点之一。正因如此,不断优化完善统一收入确认准则是至关重要的。在发布新准则之前,我国实行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这两项旧准则是与20世纪80年代实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确认原则趋同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环境、交易方式以及交易类型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紧接着于2017年7月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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