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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化解路径

2019-05-13吴益群王琪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9年3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高职教育

吴益群 王琪

【摘 要】高职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是不争的事实,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主要是让供需双方在市场引领下紧密合作、协同发展。以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航海类专业构建“跨境校企共同体”、实施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为例展开分析,指出资本混合、校企联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解决供需不对称问题的有效途径,它能借助共享经济模式使产教双方资源要素相互渗透和转化,形成利益共赢局面。

【关键词】高职教育;混合所有制;“跨境校企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20-0024-05

一、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

2013年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及诸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陆续出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始试点探索,但主要定位于市场竞争性行业,当触及国家战略性行业和自然垄断性行业时,则小心翼翼、步履维艰。可以想象,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从经济领域移植到教育领域,更是难上加难。

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与实践始于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改革的困难主要表现为:“混改”对象难以找寻,即改革的动力与实力问题;“混改”思想难以统一,即改革后的人员性质问题;混合方利益难以调和,即教育公益性与企业逐利性矛盾问题;“混改”办学性质难以归属,即政府主管部门的定位问题;混合产权难以流通,即产权主体的相应权利和确认标准问题。[1]也正由于上述困难,目前职业教育“混改”,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高职院校开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多地体现为“小混合”状态,[2]小试牛刀,浅尝辄止,有些甚至是连“小混合”都够不上的、不涉及产权和法人的校企合作形式。

相关研究文章对于“混改”的难题更多地寄希望于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政府顶层设计作为、主管机构制度先行,这其实是不现实的。毛泽东同志曾说:“实践出真知。”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成果证明,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由试点成功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进再逐步推广。可见,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注意力不应聚焦于法律法规修订、国家政策调整等宏大命题,[3]而应转移到自我探索和实践总结中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为混而混”,做表面文章,因为任何变革都应建立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之上,以扫除发展道路上的阻碍为目的,而不是以响应号召完成任务为目的。事实上,不少职业院校是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概念提出之前,因解决自身问题所需而自发涉入“混改”实践。

职业教育目前的最大问题在于培养的人才供给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实际需求不匹配,解决供需结构错位的密钥在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混合所有制很可能就是将产业资源与教育资源有机整合的一剂良方,但需要实践加以证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南通航院”)多年来探索出的“跨境校企共同体”为职业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借鉴。

二、南通航院高职教育供需矛盾化解路径探究案例——“跨境校企共同体”的构建

“跨境校企共同体”源于南通航院与境外资本共建的校企合作实体——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新国际”)。

(一)“跨境校企共同体”成立之初衷

“中新国际”成立于2011年11月,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新加坡海员联合会、新加坡森海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船员劳务外派的境外企业)三方平均出资,工商注册,合作共建。三方合作的基础在于都迫切希望培养出符合国际船东用人标准、满足航运业人力资源市场需要的航海人才。目前我国虽有65万海员,但在境外船舶工作的人数占比不到5%。英国卡迪夫大学海员国际研究中心调查发现,我国海员跨文化交际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与国际航海人才需求标准存在一定差距,这直接影响了我国海员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航海人才是航海职业院校、国际航运行业、船员外派企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中新国际”这一“跨境校企共同体”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它从建立之初便肩负切实而具体的使命,它的成立时间先于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当时完全按股份制思路进行企业化运营,成立股东大会,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作方各取所需,优势互补,利益共赢。[4]新加坡森海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以少量的资金投入获得了学校丰富的教学资源使用机会,把“中新国际”做成了它的企业大学,不仅节省了企业固有培训任务的教学资源成本,构建了人力资源“蓄水池”,还在传播企业文化、激发企业创造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得到了可持续发展。而南通航院则意欲借助海外行业背景增加学生海外就业机会,借助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

(二)“跨境校企共同体”创新机制之举措

“混改”引资,更要引制。引资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引制才是关键。当2014年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被提出后,“中新国际”的定位更加明确,发展也得到了新的启示:优化“中新国际”的组织结构,构建混合所有制治理机制,在强调企业独立法人主体地位的同时,注重发挥学院的主导作用,实现合作双方真正意义上的共建共管。

1.完善校企深度融合机制。在“中新国际”原先独立法人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基础上引入执行董事负责制,给予执行董事(新加坡籍原海军军舰舰长)在“中新国际”事务处理上的高度决策权;以双方共同关切点为抓手,明确各方的责权;建立健全校企联动机制,采用共商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让客户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

2.建立“旋转门”用人机制。“跨境校企共同體”凭借其灵活的跨国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成为集聚业界高端国际型人才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一方面积极引进具有船长、轮机长背景的外籍海事培训师资,以及国际先进的航海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全英文授课;另一方面采用可进可出的“旋转门”机制,实现平台资源和学校师资的交流互动、共享互聘,使平台成为“家门口”的国际化师资培养基地。

3.实施“境外就业直通车”机制。“境外就业直通车”机制是指与拥有一级船员外派代理资质的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由“跨境校企共同体”与学校共同进行航海人才培养,在学生完成了大专学历教育、获得船员资格认证的同时给予学生境外交流、实习的机会,以促成学生境外就业。“跨境校企共同体”借助“新加坡海员联合会”在东南亚一带的行业影响,广泛结交国内外海运企业,帮助学校获得国际资源和信息,为学校与境外海事院校搭建桥梁,促成师生访学,加强学生国际化理念、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提高国际高端海员的市场供给数量与质量。

(三)“跨境校企共同体”实践探索之成效

1.提出了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新思路。“跨境校企共同体”是指境外企业与国内职业院校两个主体之间以协议形式缔约建设的新型校企合作组织形式,是从宏观角度对跨境校企合作的各个微观层面进行系统化管理的一个创新型实体。该实体基于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借势于校企双方皆需要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生动力,以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为共同追求目标,利用国外行业企业的技术、资源及信息方面的优势,通过校企深度融合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从共同体的组织、建设和管理三个维度开展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强化人才培养过程的国际化以确保人才产品品质的国际化,扭转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供给与国际船员市场需求标准错位的局面。

2.形成了“跨境融合、分段递进”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跨境校企共同体”良好的国际化育人环境,融合国际行业企业的信息优势、先进航海教育理念、校企双方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社会资源,遵循高职航海国际化人才培养规律和国际航海人才适任标准,学校开发并实施了“跨境融合、分段递进”人才培养模式,即“境内基本素质培养→境外工作环境适应→境内职业技能训练→境外综合能力提升”的跨境时空交替、分段能力递进型航海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如下页图1所示),将国际化元素融入素质与技能、教学与就业等培养环节中,培养了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国际化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工匠精神,有效提升了我国高职航海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是对中外校企深度合作、共同育人的有效探索。

3.构建了“三级三层、课证融通”的职业教育国际化课程新体系。跨境校企双方以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为指导,借助国际航海院校和国际行业企业优质教学资源,凝结优质资源汇聚区;同时,结合当代高职生学情特点和国际航海企业岗位人才需求,按照“能力递进、资源重构、跨境培养”的设计思路,依据海船三级岗位职能要求,通过直接引进、合作开发和融合提炼进行国际先进资源的本土化改造,开发出课证融通、素质本位的“三级三层”课程体系(如图2所示)。三级:支持级—操作级—管理级;三层:基础层(核心素养类课程)—晋阶层(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提升层(专业拓展类课程),并实施双语、全英文递进型授课模式。专业核心课程须通过国际认证,突出了实践性与职业性特征,将学生的团队意识、跨文化能力与职业素养教育有机结合,促进了航海人才培养与国际全面接轨,解决了国际先进资源引进和本土化融合困难的问题,形成了具有我国航海职业教育特色的国际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4.打造了一个双师双语、跨境混编的国际化师资新团队。“跨境校企共同体”引进国际先进海事教育与培训人力资源,树立师资队伍构成多元化观念,采取固定型、中长期型、短期聘用型、兼职型等多种灵活务实的形式,广泛吸纳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较高培训水平和技术技能的国际型人才。“跨境校企共同体”还请学校教学团队共同参与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师资队伍成长经历了从最初的合作培训教学、共同开发课程教学资源到全过程教学参与几个阶段。与此同时,依托企业丰富的实践资源,学校安排教师到境外顶岗锻炼,使学校航海类教师在汲取国际高端教育教学理念、扩大国际视野的基础上,实现了语言和专业等多项素质的提升,有效解决了国际化师资团队难以培养和共享的问题。学校采用教师内培外引、出国研修和平台共享等方式,在原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成功打造了一个专兼结合、双师双语、跨境混编型教学团队。

三、南通航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启示

(一)“混改”须从实际出发

是否需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具备改革的条件,采用“大混合”还是“小混合”的方法,以谁为标杆模式,能够解决怎样的问题,等等,各职业院校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我分析、自做决断,一切从实际出发,切不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把“混改”当时髦,为改而改。经济学家林毅夫说:“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改革国有企业,都在试点的时候有效,在全国推广时无效。”[5]虽然表达得有些绝对,但却不无道理,因为每个试点者的成功都是建立在自己特殊的境遇和条件下,天时、地利、人和以及各综合因素的助力方能成就一个个体,成功不可复制,否则很可能会闹出东施效颦的笑话。

(二)“引制”大于“引资”

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提高国有资本的利用率,所以重点应该是引入民营资本灵敏的市场嗅觉和灵活的市场机制,从而弥补公办职业院校行政化管理与市场脱节的不足,因此“引制”大于“引资”。在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制度保障尚未到位之前,产权以股份比例来明晰更为科学,至于教育公益性与企业逐利性矛盾、办学性质归属等问题则可以避重就轻。要合法经营,确保底线,避开雷区,对可为与不可为做出明智选择,不做无用功。

(三)“混改”要为供给侧结构调整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许光建教授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五个关键问题》一文中提到:国企“混改”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尤其是去产能和去杠杆。同样,职业教育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服务于职业教育的供给侧结构调整。高职院校建设在示范—骨干—优质—高水平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没有脱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主线,但“校热企冷”“产教两张皮”也一直是客观现状。“跨境校企共同体”是在多年校企合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利用资本联姻的混合所有制,将产教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的新路径探索,对推动高职院校提升产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供给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解决了供需矛盾。

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国家分别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打出了政策组合拳,用以促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些虽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直接性指导文件,却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资本混合、成果转化、经营税收、购买服务、兼职薪酬等跨界管理敏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参考,有利于共建生态系统的顺利进行。在良好的政策形势背景下,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景乐观。

【参考文献】

[1]胡亚学,周常青.地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破解建议[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8(5):1-5.

[2]吴益群,范可旭.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述评[J].教育与职业,2016(9):14-17.

[3]袁靖宇.中德职业教育模式比较与借鉴[J].江苏高教,2015(6):144-147.

[4]吳益群,杨泽宇.国际化校企共同体: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新模式[J].职教论坛,2016(8):52-55.

[5]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改革[J/OL].社会科学战线,2019(1):41-48,2[2019-01-05].http://kns.cnki.net/kcms/detail/22.1002.C.20190104.1604.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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