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对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的完善
2018-12-27刘梦遥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5期
摘 要 以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发展要求和现实需要为目的,对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及监督的成效,是对我国司法系统内部能否适应新时代司法改革方向发展的深刻考验。本文围绕我国现行的检察院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内容、制度、程序等关键问题,指出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在我国现阶段司法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意义,针对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和为满足我国司法改革发展需要,本文着力从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的重要程序和重点内容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几点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和机制构建的建议,以期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行为,保障案件实现公平正义。
关键词 检察权 内部监督 规范 制度建设
作者简介:刘梦遥,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176
一、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的现实意义
人民检察院作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深化司法领域改革的条件和背景下,检察权的正确运用和科学行使无疑是司法系统内部监督程序及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规范和监督好检察权运行行为,是现代社会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一)司法原则“权利制约”的必然要求
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句话已被世人无数次的证实。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约翰·阿克顿的警世名言将此问题做出了更深层次的探讨说明,他指出: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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