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高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018-07-31陈科嘉
法制与社会 2018年8期
关键词:高校
陈科嘉
摘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本文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这一角度阐述高校贯彻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关键词法治思维 高校 监督执纪问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是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可见,法治思维是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现实要求。作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树立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是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党的执政本领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并依据相关党纪党规进行管党治党,积极地将相关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从严治党的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去,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从目前情况看,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得到不断加强,其法制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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