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2018-07-31王喆
法制与社会 2018年8期
王喆
摘要微博又称微型博客(Micro Blog),以分享内容简短实时而被人们所熟知。尽管微博分享的内容通常情况下简短且精炼,但我们也不能据此认为微博不受著作权的保护。对微博著作权的界定与保护,关系着对微博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追究,关系着对微博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关系着良好的网络秩序的形成。保护微博著作权已成为当下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微博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激增的用户量和每秒数以万计的发布、转发、评论、浏览数量使得微博著作权的保护成为难题;立法的缺陷、司法不足、监管不到位为微博著作权的保护设置了重重障碍。本文以保护微博著作权为目的,对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探索出一条完善立法、健全司法、加强监管的微博著作权保护路径。
关键词微博 著作权 侵权行为 法律保护
一、微博作品的界定
微博内容只有被界定为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解释是: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以上定义来判断微博内容能否被界定为作品。
对于作品需要能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我们认为,微博的转发功能就说明了微博的可复制性。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将他人发布的内容直接利用自己手机、电脑上的输入法进行复制,以原创微博的形式发布在自己的个人社区,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复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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