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学中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分析
2018-03-31耿晓莉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1期
【摘要】国家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提高了对我国法学人才的需求,推动了法学教学模式的变革。本文在对当下法学教学模式进行反思后提出了今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的三大原则,就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法学 教学模式 法学人才 培养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1-0014-02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历史时期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我国的法制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这就使法学专业的教育领域也焕发出新的生机,出现了“三箭齐发”的教育格局,即法律院系、法院与检察院、电大等各种培训机构都展开法学教育。因此,高质量的法律人才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法学教学的改革就十分必要。
一、当下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
将法学作为一个大学科并下设若干并列专业是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均是其主要专业构成,这无疑使法律这个相互联系的整体遭到了人为的、缺乏科学性的割裂。
当今时代下我国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前苏联“对口教育”的沿袭。具体说,法学被看作为一个大的学科领域,并独立下设立法律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不同方向的学科,从而培养各种类型的法律专业人才。该培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法学专业多门化,这就将法律这门大学科相互联系的整体进行了割裂。二是部门化的培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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