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2018-03-29向兰樊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律适用
向兰樊
摘要: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随着世界各国之间交流的不断加强也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也不断凸显,各国之间法律以及风俗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又导致了大量的法律冲突,如何解决这种法律冲突成为了各国面临的首要难题。
关键词:涉外婚姻;法律冲突;法律适用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交通和网络的快速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和流动也逐渐频繁,随之而来的是涉外婚姻也逐渐增多,涉外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含有外国因素的婚姻关系。涉外婚姻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以及风俗习惯的差异,因此在涉外婚姻中会产生很多关于法律适用的冲突。婚姻关系涉及家庭、继承、婚姻财产、子女的抚养、老人的赡养等各社会方面的问题,因此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的冲突的合理有效解决意义重大。
一、涉外缔结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婚姻关系的成立要满足法律規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前者如法定婚龄、当事人自愿、不能存在禁止结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等;后者如民事登记婚姻方式、宗教婚姻方式等。第一,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的法律,有主张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当事人属人法以及混合适用婚姻举行地和当事人属人法。①婚姻举行地法律,目前采用这种原则的有美国的许多州、阿根廷、乌拉圭、秘鲁等,既然当事人选择了某个地方缔结婚姻,那么婚姻举行地的法律制度以及风俗习惯肯定是当事人接受和理解的,同时婚姻举行地法律为婚姻登记机关所熟知,因此适用婚姻举行地法简便高效且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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