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化与语法专题课
2017-08-10严宝刚
现代语文 2017年7期
关键词:习得



摘 要:本文认为,目前对外汉语教材因为要考虑使用频率和系统性而将某个语法项目的各语法小点分散开,会和語言习得规律以及语法化顺序产生矛盾,比如“了”的教学不理想原因即在此。笔者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在初级阶段所有语法项目教授完毕后开设语法专题课;语法专题课各语法点的组织和教学应该按照语法化的顺序。
关键词:语法化 习得 语法专题课
一、引言
“语法化”通常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意义虚灵、表示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和现象(沈家煊,2001)。比如“把”在唐朝以前都用作动词。如:
(1)醉把茱萸仔细看(杜甫《九月蓝田崔氏庄》)
(2)五祖把舻自摇(《六祖坛经》)
后来虚化为介词“把”,成为现代汉语中常见的“把”字句的标记。
语法化存在于历时层面,也存在于共时层面。这往往是语法化的原词与语法化后的词并存的现象,可图示为:
A>A/B>B
比如现代汉语中的“在”,同时用作动词和介词。如:
(3)你在哪?
我在家。
(4)你在哪儿等我?
我在家等你。
Heine等人把语法化看作是几个认知域之间的转移过程,正好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人>物>事>空间>时间>性质
其实,人的认知顺序本来就是由具体到抽象。小孩子开始认识自身所处的世界就是以身边实实在在的人和物为出发点的,之后随着年龄阅历增长,才逐渐开始认识抽象的规律、性质一类的事物。
语言的习得也遵照这样的认知顺序:实词的意义比虚词的意义容易习得;具体的意义比抽象的意义容易习得;词汇的意义比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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