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原则视阈下跨文化交际中的语用失误的分析
2016-10-21李丽
李丽
【摘 要】在中西方的语言中都有自己的语言交流表达方式和方法。本文论述了中西方的礼貌原则,并从礼貌原则的角度对跨文化交际的语用失误中作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礼貌原则;跨文化交际;语用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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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礼貌是一种行为规范和语用现象,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会有不同的表现。礼貌是为达到目的说话人采取的一种手段,借此来保持或者提升双方的人际关系。但是因为东西方的文化、价值观、社会情况都不一样,因此礼貌用语也会有差异。在中西方跨文化交际中,因为礼貌原则的不同而产生的语用失误也比比皆是。本文对礼貌原则角度下跨文化交际的语用失误现象作了分析研究。
二、中西方礼貌原则
礼貌原则是在英语语用学中的重要理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的基础上提出的。英国牛津大学语言学家格赖斯(H. P. Grice) 在50年代开始构建“合作原则”,直到1967年才公开提出这一理论。随后1975年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发表。
格赖斯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包含以下四条准则:
(一)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
1.使所说的话正好满足当前交谈所需要的信息(Make your contribution as informative as is required for the current purposes of the exchange)。
2.所说的话不要多于需要的信息(Do not make your contribution more informative than is required)。
(二)质量原则(Maxim of Quality)
所说的话要力求真实(Try to make your contribution one that is true)。
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Do not say what you believe to be false)。
2.不要说缺乏证据的话(Do not say that for which you lack adequate evidence)。
(三)联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
要有关联(Be relevant)。不能提供与话题无关的信息。
(四)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要清晰(Be perspicuous)。
1.避免晦涩(Avoid obscurity of expression)
2.避免歧义(Avoid ambiguity)
3.要简练(Be brief)
4.要有序(Be orderly)
英国兰开斯特大学语言学家利奇(G. Leech)发现人们在交际对话中并不总是遵循合作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