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担保契约、制度背景与商业银行担保人选择偏好
——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证据

2016-08-24秦海林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担保人团场借款人

秦海林

(天津工业大学 经济学院,天津300387)

担保契约、制度背景与商业银行担保人选择偏好
——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证据

秦海林

(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387)

基于契约经济学的模型分析结果显示,在信贷担保市场上,具有风险厌恶倾向的银行不仅会选择低风险的担保人作为交易对手,而且还必须将担保人在借款人违约时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大于0.5作为发放担保贷款的充要条件。这既与调研发现一致,又能进一步为基于实地调查数据的分位数回归所证实,即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因为担保制度设计的激励约束机制差异使得前者的违约风险低于后者,而且事实上前者在实践中的确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后者却屡屡违约。因此,银行在决定发放担保贷款时,理应重点评估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

信贷担保;制度设计;信息不对称;代偿义务;分位数回归

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为填平“麦克米伦缺口”而精心设计的信贷担保制度并不是一道可以绝对信任的防火墙,所以银行(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所说的银行都是指商业银行)还必须在众多的候选人中选择最佳担保人。虽然担保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要有效约束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信贷风险,然而,如果借款人真的出现违约行为,而银行要求和监督担保公司履行代偿义务的交易成本又非常高的话,那么,担保落空的情形就随时可能发生,如新疆啤酒花事件和国内近年来爆出的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大型担保圈诈骗案等。因此,即便是发放担保贷款,银行仍会在市场交易中表现出明显的风险厌恶倾向,总是偏爱与那些低风险的担保人进行交易。

为此,本文根据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新疆兵团或兵团)的信贷担保市场的实地调研结果,剖析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现象,说明不同的制度设计所赋予的大相径庭的激励约束机制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行为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而风险厌恶的银行自然会对此作出理性的反应。为了在信贷担保的制度安排中系统地阐释银行的这种特殊的风险规避行为,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即文献回顾、调研发现的直观描述、数理模型分析、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实证检验、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国外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为信贷担保市场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而信息经济学和契约经济学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理论上的一系列重大突破则为信贷担保市场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卓有成效,相关成果不胜枚举,兹摘要陈述。Robert J.Barro认为,担保在信贷市场的利率决定中举足轻重,因为存在与担保所有权转移相联系的违约可能性和交易成本,借款人的预期利率、外部的贷款利率和贷款人的预期利率就会有着很大差异。对于借款人来说,在贷款人的预期利率被锁定在完全竞争水平上的情形下,外部的贷款利率和预期利息成本都会随着贷款-价值比率、完全竞争的利息和与违约相关的交易成本的增长而增长。[1]在拓展的Stiglitz-Weiss的模型中,Hildegard C.Wette发现,即使假定借款人是风险中性的,贷款人也可能会不愿意使用信贷担保要求来作为信贷配给的工具,因为担保额的增加会导致逆向选择的产生,而这自然会降低贷款人的预期收益。[2]Yuk-Shee Chan和George Kanatas的分析表明,当贷款人和借款人拥有不同信息时,担保可以提高贷款人的预期收益,因为借款人所选择的担保向贷款人传递了一个关于借款人的信息,而且在理性预期的均衡状态下这个信息的内容是完全真实和可信的;与此同时,提供担保的交易成本迫使借款人必须如实公布其信息,因为这是有回报的,会给那些拥有高质量项目的借款人带来更多的担保。[3]Kazuhiro Igawa和George Kanatas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发现,信贷担保不仅能够识别信贷申请者,而且还可能导致包含贷款人使用抵押资产的道德风险,因此,对于高质量的企业来说,最优的且最安全的信贷合约应该表现为过度担保。[4]Yuk-Shee Chan和Anjan V.Thakor发现,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会出现两个令人惊奇的结论:一是虽然银行拥有大量富余的资金,但是,不提供担保的高质量的借款人却可能因为贷款利率过高而退避三舍;二是高质量的借款人可能会提供更多的担保。[5]Linda Allen,Stavros Peristiani和Anthony Saunders的实证研究表明,信贷担保是进入某些货币市场的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6]Michael Manove,A.Jorge Padilla和Marco Pagano的模型分析表明,银行具有发放信贷和筛选项目两项功能,但是,由于银行业的市场不完全,过于强势的债权人保护可能会导致一个相对于项目筛选来说廉价信贷被过分强调的市场均衡。对担保需求的限制和银行破产时对债权人的保护,可能会矫正这种不平衡和提高信贷市场的效率。[7]Aloisio Araujo,Mário Rui Páscoa和Juan Pablo Torres-Martínez的模型分析表明,如果在违约情形下存在一个保护经济主体的担保结构,那么,在债务约束或横截性条件下,为了在不完全市场上避免蓬奇决策,没有必要施加外生条件。[8]Kose John,AnthonyW.Lynch和Manju Puri的模型推断和截面数据检验表明,在控制信贷等级之后,就那些低信用等级和非抵押资产而言,担保债务与非担保债务之间的收益差异很大,[9]这探讨了不同信贷等级的收益净值是在如何随担保和信贷特征而变化,在担保文献中举足轻重。

收稿日期:2016-01-18

基金项目: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信贷担保制度创新研究”(TJYY13-019);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金融市场数据挖掘人才培养方案研究”(TJPUEUJJ2015-06)

作者简介:秦海林(1976-),男,四川南充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财政税收、信贷配给、投资分析和体制改革研究。

由于国内信贷担保市场发育才刚刚起步,而且操作还不十分规范,银行出于风险规避心理,尽量避免跟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借款人打交道,常常只愿意跟国有大中型企业来往,但是,即便如此,银行在信贷发放过程中偏好担保贷款的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殷孟波与贺向明的数理模型分析表明,商业银行具有担保偏好行为,即偏好发放担保贷款。[10]顾海峰从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角度指出,在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同参与下的三方信贷市场中,那些因信用等级不够而未能得到信贷配给资金的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服务,即由信用担保机构为其进行信用担保,使其自身的信用等级得到提升。这样一来,一方面,由于有足够信用等级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的比重提升,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有效资金需求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平均信用等级的提升,在贷款利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银行的期望净收益将提高,从而导致银行愿意供给的信贷资金数量也增加。如此一来,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超额需求部分减小了,而未能得到信贷配给的资金需求量也减小了。[11]苏旺旺与施祖麟的数理模型分析表明:(1)信用担保制度促进了信用的转让和交易,使得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成为可能;(2)信用担保制度可以帮助银行通过担保机构愿为中小企业担保责任额的高低来识别出中小企业的风险大小;(3)担保机构通过对中小企业的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相当于银行收取的抵押资产),可以有效激励中小企业努力经营,减少道德危害行为的发生。[12]文学舟和梅强不仅对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功能和优势进行了理论上的比较分析,而且还用来自江苏省82家担保机构的数据,对3类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和贡献作了实证上的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政策性担保机构应该在担保体系中发挥持续性的主动性作用,互助性担保机构则应当定位于在企业集群内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性担保机构应该作为辅助性角色,协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13]陈燕、廖冠民和吴育新基于2006-2009年中国A股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贷款担保数据及其滞后一年的关联交易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如果银行能够有效识别关联交易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负面影响,那么,关联交易就会显著恶化会计信息的债务契约的有用性,而金融发展却能显著提高银行的识别能力。[14]何涌、成蓉晖和翁建兴基于65家信用担保企业的476份有效调查问卷,从资本运营能力、人力资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学习与创新能力5个方面对担保人的核心能力进行实证分析。[15]这对银行评估担保人的代偿能力有着直接的帮助。张建伟认为,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中小企业“麦克米伦融资缺口”实质上不是资本短缺的问题,而是社会资本缺口不断拉大的恶果,因此,他以温州金融危机为例,从融资担保所需的外部法律制度入手,建议政府为民间融资安排提供司法保障,降低融资过程中外生的交易成本,将融资关系网络延伸至陌生人之间,并促使当事人超越基于封闭关系圈的人格化信任,建立普遍主义的信任或制度化的信任基础。[16]王芳和周红运用中国债券市场的数据,对不同担保方式效应与独立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当企业采用具有正面效应的担保方式时,担保与独立审计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而当企业采用具有负面效应的担保方式时,独立审计能够作为一种补充机制以缓解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17]这说明不仅不同担保方式具有不同的担保效应,而且还会影响到独立审计的结果。

上述研究成果详述了信贷担保的功能及其作用机制,但是,至于银行在信贷担保市场上如何筛选最佳担保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重点关注,所以本文拟在调研发现的基础上予以探讨。

二、调研发现: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从直觉上来讲,信贷担保的制度设计是有利于约束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但是,在信贷担保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信贷担保的效率究竟有多高,不同模式的信贷担保之间是否存在效率差异以及信贷担保的效率是否与其自身的契约安排存在内在联系等问题,却是很难回答的。显然,目前国内盛行的不同模式的信贷担保都有各自独特的契约安排,在各方主体之间构筑了大相径庭的激励约束机制。如此一来,如果不是局内人,或者没有进行长期不懈的实地调研,要回答这些问题还是很难的。

为此,我们在2007-2011年间,特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考察对象,基于调研发现来剖析兵团的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契约安排的特点、内含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其运行的效率,进而解释银行在信贷担保市场上所表现出的爱憎分明的偏好。

(一)调研设计的说明

首先,之所以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调研对象,是基于这样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调研人对新疆兵团的情况较为熟悉,且在兵团各地能跟企业、银行、团场、连队和行政管理部门等主体搭上话,这不仅有利于拉近调研时的人际距离,保障获得较为真正准确的信息,而且还可以降低调研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二是兵团的体制比较特殊,肩负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是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自身的制度安排非常特殊,而与其配套运行的信贷担保制度设计自然也相应地非常特殊,所以研究兵团的信贷担保问题,不仅可以揭示外在的制度安排如何决定不同模式的信贷担保的契约安排,还能够据此窥测它对信贷担保运行效率的影响,尤其是不同模式的信贷担保的效率差异在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是如何形成的。

其次,历时数年的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了解新疆兵团盛行的信贷担保模式;(2)弄明白各种担保模式的契约安排特征及其内含的激励约束机制;(3)了解各种新的担保模式的效率以及银行的评价或态度;(4)摸清当期的信贷担保市场所存在的或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5)听取各方主体对改善和调整现行的各种信贷担保契约的基本想法。

再次,调研所采取的方法主要有:邮件交流、电话采访、登门拜访、举办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对于那些比较偏远的团场和连队,就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了解相关问题,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能够广泛接触各方主体,信息容量较为丰富。对那些公务繁忙且不便登门拜访的主体,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短暂的、高密度的、高强度的交流,从而了解到大型国有企业兼上市公司的融资担保问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内容集中,重点突出,效果很不错。对于那些比较有影响力的担保公司、银行、借款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则通过同学、同乡、朋友关系和其他一切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本联系,登门拜访,以获取尽可能丰富的市场信息,掌握兵团信贷担保市场的基本概况、主要业务类型、突出问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真实愿望。对于一些比较敏感的话题,如政府在信贷担保项目运作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就不是简单的几次电话访谈和登门拜访就可以搞明白的,必须要集思广益,综合多方意见,才可能了解事情的全面,这就需要召开座谈会,进行系统而深入的专题交流和探讨。对于一些较为大众化的问题,就通过问卷的方式进行调研。

此外,由于信贷担保市场的数据比较敏感,涉及到银行、借款人和担保公司的商业机密,所以在不便获取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我们在政策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各地支行的友好帮助,它们为我们提供了新疆兵团信贷担保市场的一些各地商业银行汇总的、经过多次深加工的信贷担保数据。这些数据的信息容量大,覆盖面广,历时时间长,也只有处于金融政策领导地位的金融监管部门才可能全面接触和依法获取,这让调研工作事半功倍,效果远远超出了预期。

(二)调研发现

多年来持续不断的调研结果显示,鉴于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和不发达的市场经济,新疆兵团主要盛行两种信贷担保模式,即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而在信贷担保市场上银行对团场担保的偏爱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调研数据显示(见图1),自2007年以来,新疆兵团的担保贷款在信贷发放的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7年初的大约42%下跌至2011年底的20%左右,这意味着新疆兵团基于政治军事发展的特殊需要,在不断利用行政权力暗示或指令银行大规模发放免担保贷款。与此同时,在2008年8月之前,团场担保贷款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贷款各自所占比重都在50%左右,后者略占上风。但是,此后团场担保贷款所占比重迅速飙升,平均每月占比高达80%,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贷款所占比重则相应地下跌至平均每月不到20%。显然,担保结构的剧烈变动是信贷担保市场对新疆兵团担保贷款比重急剧下滑的一个理性反应,因为担保贷款比重的大规模缩减意味着信贷风险的骤然上涨,对此银行必然会选择一些更为稳健的信贷担保模式。而在新疆兵团的信贷担保市场上,就信贷担保模式内在的契约安排而言,团场担保则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更值得信赖,所以银行更为偏爱团场担保就在情理之中了。

团场担保是指团场为职工的银行信贷兜底的一种做法。在兵团的各个团场,由于历史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团场职工都比较贫困,没有信贷担保的能力,所以商业银行都不愿意贷款给他们。而团场肩负着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却不敢让各个连队土地抛荒而无法完成屯垦指标,因此,团场常常出面斡旋于团场职工和商业银行之间,承诺为团场职工的贷款兜底,即当团场职工到期违约的话,团场将会代为还本付息。另一方面,由于团场职工对团场的土地有着严重的依赖关系以及工资、福利和养老等都得仰仗团场,团场在体制上随时可以控制这些职工,所以团场职工在以后的日子里可以慢慢偿还他们欠下的债务,而团场在总体上不但不会亏本,而且还可以促使团场职工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带来团场的经济繁荣。因此,为了维护团场担保的顺利运行,团场职工还建立了五户联保制度,互帮互助,共同构建小团体的社会信用,赢取商业银行和团场的信任。

图1 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兵团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迥异于一般情形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这是兵团特殊体制造就的一种担保方式。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这种对外担保还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但是,一方面,兵团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先天弱势,实力有限,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是新疆兵团对外宣传的门面和品牌,有着浓郁的军事背景,具有强烈的行政干预色彩,因此,由于兵团长期政企不分的客观存在,对外担保的上市公司根本不是独立的市场行为主体。如此一来,上市公司往往就是兵团的一个职能部门,要服从兵团党政军企各方面工作的大局,所以兵团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实质上是兵团行政干预条件下的对外担保,担保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按照行政指令办事,而不是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来运作。如此一来,当借款人违约时,上市公司就可以借助兵团行政的庇护,拒绝履行代为还本付息的义务,甚至故意违约和赖账,而银行不仅惹不起,而且因为还要继续在兵团开展业务,所以敢怒不敢言。这种事情在兵团屡见不鲜,几千万的资金常常要求从顾全兵团大局的角度考虑在账上一笔勾销,而且这常常被视为兵团经济发展组织化和政令畅通的象征。因此,对于源源不断的兵团行政干预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求,银行往往是采取敬而远之的策略,能推却的就尽可能予以婉拒。

比较而言,团场担保的制度设计对团场职工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切实保障信贷担保契约的顺利执行,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制度设计则因兵团的特殊体制而无法对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构成有效的威胁,因此,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就自然有其必然性了。

三、模型分析:银行的担保人选择偏好

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担保市场上,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银行自然会在信息筛选的过程中呈现出对不同信贷担保模式的偏好特征,因此,在一个信贷担保的契约安排中,银行和担保人之间的博弈结果自然会使得低违约风险的担保人成为银行的交易对手,而借款人和高违约风险的担保人则不在银行决策的考虑之中。这个选择过程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是银行从整个担保人群体中选择一批初步合格的担保人,第二步是从初次遴选出的候选人中选择出最佳担保人。

(一)银行的风险偏好特征与不合格担保人的出局

在信贷担保市场上,假设每个担保人愿意担保的一笔贷款的利润服从于正态分布,且该项目的期望利润为μ和方差为σ2。

银行是风险厌恶的,特别地假设银行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效用函数为负指数形式[18]256-257:则银行的阿罗-普拉特风险厌恶绝对系数等于常数θ。

假设每个银行都有A0>1的初始财富,他们既可以提高无担保贷款,也可以提供担保贷款,后者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所以信贷市场的基本情况是银行提供贷款时都不可避免地附带担保条件。为此,记一个期望收益为μ的担保贷款项目的不确定利润为(μ),则银行自己提供该项贷款时所获得的效用为:等式右端可视为银行提供信贷担保时的保留效用,其中是银行为回避担保落空风险而愿意支付的最大风险贴水。

因此,如果银行提供担保贷款的预期收益为g,则获得的效用就是u(W0+g)。如此一来,银行在与担保人的博弈中愿意提供担保贷款的充要条件就是:上式意味着,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银行提供担保贷款的预期收益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风险厌恶态度,还取决于担保项目的期望利润μ和以方差σ2刻画的风险水平。

具体说来,一笔担保贷款的期望利润能够提高银行的预期利润,而其方差σ2则会明显下调银行的预期利润,这表明在担保贷款项目的期望收益既定的情况下,银行更为偏爱那些风险水平较低的担保贷款项目。另一方面,银行的风险厌恶态度与其期望利润是负相关的,在其绝对风险厌恶系数θ=0时,银行获得提供担保贷款的最大期望收益g=μ,而当θ=时,银行提供担保贷款获得的最小期望收益g= 0,因此,银行期望收益的值域应为[0,μ]。综合两方面的情况来看,在假定银行风险厌恶态度不变的条件下,它自然会选择风险水平偏低的担保贷款项目,藉此实现其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进一步说,对于整个愿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群体而言,凡是让银行获得的预期收益为的担保人,都会被银行拒之门外。

(二)银行如何选择最佳担保人

式(3)的经济含义是明显的,即面对一个风险中性的担保人群体,具有风险厌恶倾向的银行只会选择那些风险水平较低的作为交易对手,而将高风险的担保人拒之门外。然而,式(3)为银行挑选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基本的判断标准,但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担保贷款项目的风险是一个只有借款人和担保人才知道的隐蔽信息,银行根本就无从比较不同担保贷款项目和担保人的风险水平,因此,在担保公司人纷纷以信息传递的手段来标榜自己的项目品质之际,银行将会如何将式(3)的原则落实到位,进行信息筛选呢?换句话说,经过初步筛选,银行选出了一群合格的担保人,那么,它在下一步应该如何从中选择一个最佳担保人来作为交易对手?

1.基本的假设

在信贷担保市场上,借款人即将投资的项目所需资金全部需要信贷融资,而他又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品,所以只好申请担保贷款。

假设1:项目所需资金为B,贷款利率为r,担保人收取的保费率为c,而且一旦达成信贷担保协议,借款人便立即向担保人支付保费。

假设2:借款人投资项目的成功概率为π。在项目成功时,借款人依约还本付息,此时,银行获得收益B(1+r),担保人获得保费收入Bc;在项目投资失败的时候,借款人所得为0,无力还本付息,如果担保人依约履行代偿义务,将会获得银行给予的一个奖励E;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承诺,则会受到银行施加的惩罚P,且自觉地将保费退还给借款人,因为拿人钱财,没有与人消灾。

假设3: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担保人在借款人项目投资失败时按照概率α履行代偿义务,则不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为1-α。

2.担保人的期望收益分析

根据假设1-3,担保人的期望收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期初的保费收入,二是期末的用无风险利率rf贴现的担保贷款项目预期收益,该收益且由借款人投资成功概率和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概率共同决定。显然,担保人心甘情愿地履行代偿义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应由下式决定:进一步化简,可得上式左边为银行设置的激励与惩罚金额在借款人项目运作成功与失败两种情况下的加权平均值,右边为担保贷款项目在投资成功时为社会所贡献的净收益。

3.银行的期望收益分析

在担保贷款项目的运作中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序贯博弈,即银行是否对担保人采取激励或惩罚措施,不仅首先取决于借款人的投资成功与否,而且还要视担保人是否言而有信而定。所以根据假设1-3,银行是否愿意提供担保贷款将取决于下式是否成立:继续化简,得上式右边为担保贷款项目为社会所贡献的净收益,即借款人投资失败所造成的本金损失与投资成功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之和。这意味着,银行提供担保贷款的决策严格遵守激励与惩罚的加权平均值不大于担保贷款项目为社会所创造的净收益的原则。

4.均衡分析

综合式(5)和(7),可知在这个博弈的均衡点上存在如下的关系式:进一步化简,利用r>0和c>0的性质,并运用放缩法,可得如此一来,不难得出如下的简明直观的结论:

显然,式(10)表明,只要借款人的项目投资失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都会高于言而无信的概率,所以这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担保人。当然,这进一步意味着,在均衡点上,担保人只有让银行确信它自己的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必定显著高于不信守承诺的概率,银行才会提供担保贷款;否则,银行就会按兵不动。

(三)模型结论的经济含义

式(10)所蕴含的经济含义是非常直观和一目了然的,即α=0.5就是信贷担保市场的牛鼻子。

首先,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α>0.5是银行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决定发放担保贷款的充要条件。这为银行控制担保贷款的风险提供了一个操作性极强的指标,而且是单一指标,有利于银行控制交易成本和有效降低信贷风险。这意味着,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银行应该以不变应万变的一种理性策略,只需紧紧盯住有实力的且会信守承诺的担保人,而无需耗费巨大的精力去追踪调查借款人项目的期望收益分布状况,因为这些工作都交给担保人去办理了。显然,这某种程度上是信贷市场的新分工的产物。事实上,担保人介入信贷市场,就意味着市场格局发生了新变化,担保人利用自己在信息收集和处理方面的比较优势,承揽了银行需要支付高额交易成本才能完成的借款人调查工作,所以这种分工其实是基于信贷风险控制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信贷资金配置的帕累托改进,银行、借款人和担保人都从中获益,即不仅银行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而且担保人也获得保费收入,尤为重要的是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得到了满足。这与信贷市场上的实际情况高度吻合,刘小玄在河南的调研结果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注解。他发现,在真正贴近中小企业方面,银行是无法与担保公司相提并论的,因为大银行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去调查一个个的中小企业,而土生土长的、在市场底层摸爬滚打的担保公司却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对借款人的实力、资信、社会关系网络和项目情况了如指掌。更为可贵的是很多银行不愿意接受除房产土地之外的无效通货,却可以被担保公司盘活,从而让本来无法满足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19]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基于信任的分工有助于贷款最终配置给恰当的借款人。

其次,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只要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大于0.5,借款人投资成功的概率和保费率银行是漠不关心的。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由担保人兜底,银行无需承担任何风险,而借款人投资项目的期望收益和担保人的保费收入都跟银行的预期收益是不相关的,所以银行自然也就不关心借款人的项目投资成功概率和保费率了。当然,不言而喻的是,银行能够得出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大于0.5的评估结论也就自然排除了担保人被破产清算的可能性;否则,担保贷款的契约就会自动地胎死腹中。

再次,贷款规模、利率和用于贴现计算的无风险利率不会影响博弈的均衡解,即银行发放信贷时只在乎担保人的信用水平,而对贷款规模、利率和无风险利率持无所谓的态度。乍看起来,这个结论有些不合情理。一般来说,贷款规模越大,利率越高,则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将信贷资金配置给那些高风险的借款人;无风险利率越高,则意味着银行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提高贷款利率,这自然会诱致更为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然而,如果银行能够确定担保人履行贷款义务的概率α>0.5且与其达成协议,那么,基于贷款规模过大和利率过高而产生的信贷风险都会由担保人无条件地承担,不会对银行的期望收益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所以贷款规模、利率和无风险利率不会影响信贷担保市场上的博弈均衡解就顺理成章了。

最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贷担保市场的博弈均衡解不是由彼此独立的激励与惩罚函数所决定的,而是由它们的加权平均值所决定的,而且权重就是担保人愿意主动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α。对银行而言,这个加权平均值就是它在担保人违约与否两种条件下的净期望支出,这意味着银行是否发放担保贷款的决策不会单独考虑激励支出和惩罚收入,而是要综合考虑两种情况下的加权平均值,即净期望支出。与此类似,对于担保人而言,它的违约与否取决于两种条件下的净期望收益。显然,当净期望支出与净期望收益相等时,就形成了整个信贷担保市场的博弈均衡。如此看来,银行要想让担保人就范,规规矩矩地依约行事,就不能简单片面地予以激励或惩罚,而是应该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而且还要与担保人对此达成共识,在交易双方间形成一个公开透明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实证检验

新疆兵团的银行为什么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其中究竟存在哪些有待揭示的秘密呢?对此,可以采用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实地调查数据,运用分位数回归模型在不同的回归平面上进行系统的实证检验;然后,根据新疆兵团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回归结果给出合理的经济解释。

(一)分位数回归模型的说明

在高斯-马尔科夫假定条件下,经典的回归模型实际上是在研究被解释变量的条件期望。显然,如果被解释变量不属于非正态分布,那么,就无法窥测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分布状况的影响,或者说就不能分析被解释变量的分布状况与各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人们不仅关心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分布的中位数,而且更关心被解释变量的分位数与各解释变量之间呈现为何种关系。在实证上为解释后者服务的就是分位数回归模型,这是由Koenker和Bassett于1978年提出的[20]。

对于一个连续的随机变量y,其总体的第τ分位数y(τ)定义为:y≤y(τ)的概率是τ,即存在:

这里的P(·)表示概率,F(y(τ))表示y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不言而喻的是,如果随机变量y属于正态分布,则中位数y(0.5)等于均值。如果均值小于中位数,则其分布是右偏;否则,其分布则是左偏的。

对于一个线性回归模型yt=X'tβ+εt,求第τ分位数回归方程系数的估计量的方法就是运用最小绝对离差和估计法来求解下式的最小值:

其中,Xt和β均为k×1阶列向量,Xt为解释变量即所谓的分位数回归系数估计量,相应的残差也可以基于式(13)求出。

总的说来,跟传统的OLS方法相比,分位数回归模型能够更加全面地描述被解释变量条件分布的具体状况,在不同分位数下的回归系数估计量总是不尽相同的;另一方面,它的估计结果对离群值表现得更为稳健,而且对误差项并不要求施加严格的假设条件,所以在被解释变量属于非正态分布时,分位数的估计结果更加稳健。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根据调研发现和上述的理论分析,特建立一个既考察微观的信贷担保市场运行状况,又考虑宏观经济景气状况的计量模型:上式中被解释变量blr为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用来刻画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水平;βi为回归系数,c为常数项,ε为误差项;同时,由于在调研期间新疆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七五事件,特设置刻画该事件的虚拟变量D,以此反映七五事件前后实证分析的结果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其余各解释变量具体的定义和经济含义如表1所示。

(三)数据来源与处理

实证检验所使用数据均为百分比,它们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调研资料整理所得,二是来自国内各种财经网站。具体说来,变量blr、tcr、lcr、flr和llr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地区的调研资料且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帮助下整理而成,同时,限于调研数据的可得性,数据的起讫界限为2007年1月-2011年12月。变量wr的数据来自和讯网,cfi和pmi的数据采自东方财富网。虚拟变量D则根据变量的经济含义自行赋值(见表1)。同时,为了有效控制回归模型的异方差问题,特对除D以外的所有变量作了对数化处理。各变量的基本统计特征如表2所示。

不难发现,偏度检验和峰度检验不约而同地证明各变量都属于非正态分布,而J-B检验也再次说明,即使从推断统计的层面来分析,除ln lcr、ln wr和ln cfi外,其余的变量均服从非正态分布。其中,变量ln blr的中位数小于均值,这意味着该变量的概率分布是左偏的。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使用OLS估计方法必然导致大量经济信息的遗失,因此,本文决定使用分位数回归模型来进行实证检验。

(四)回归结果及其经济解释

本文采用Huber Sandwich方法对各解释变量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同时,由于篇幅有限,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0.1、0.3、0.5、0.7 和0.9五个分位数点来反映整个分位数回归结果的概貌。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不难看出,除了在0.9分位数上的结果不甚理想外,其他的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在总体上的效果比较良好,伪R2均在0.7以上,这意味着模型结果对经济现实的解释力在70%以上,而且拟似然比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尤为重要的是,ln tcr和ln lcr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这意味着这两种担保模式的确是控制和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等斜率检验如表4所示。

检验结果显示,0.1、0.3、0.5、0.7和0.9分位数的回归方程的斜率是相等的。这意味着,在相同条件下,不同分位数回归的被解释变量拟合值的分布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对称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表1 变量定义与说明

检验结果显示,0.1和0.9以及0.3和0.7这两组分位数回归的系数估计量都是关于中位数对称的。总之,模型(14)的回归结果具有比较优良的统计特征。

表2 各变量的基本统计量

表3 分位数回归模型的结果

表4 等斜率检验

第一,从总体上来看,除了在0.9分位点上的回归结果外,在其他4个分位点上的回归结果都一致表明,在1%的置信水平上,信贷担保可以显著降低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有效控制其信贷风险。这意味着,信贷担保的制度安排的确在银行、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着各方主体共同遵守事先约定的契约,竭力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保障各方主体获得了预期收益并最终实现了资金的有效配置。与此同时,还可以看到,随着分位点的上升,ln tcr和ln lcr的系数绝对值均值呈现为逐步变大的趋势,这表明随着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的增加,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的效应就愈加显著。但是,当分位点超过0.9时,这两种模式的担保与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之间的关系则不存在统计上的显著性,这意味着高分位点上的信贷风险已经超出了市场范畴,不是银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非市场力量强加给银行的,所以这是信贷担保的制度安排所不能化解的,如行政指令发放的信贷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成为呆账、坏账和死账一样,但是,银行却无力拒绝,只好痛在心里。

第二,从比较的视角看,无论在具有统计显著性的哪个分位数回归结果中,ln tcr的回归系数的均值为-4.92,而ln lcr回归系数的均值才仅仅只有-0.82,前者是后者的6倍多,即前者能够更为有效和大幅度地消除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如此看来,在控制银行信贷风险方面,团场担保要优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这就意味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贷担保市场上,银行偏好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现象是可以从经济逻辑上给予合理解释的,即这种现象是银行基于信贷风险最小化的理性决策的产物,而不是直觉意义上或政策层面上的感情用事。

对于这个与调研发现高度一致的实证结果,其中的经济逻辑还可以进一步结合团场担保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各自的制度设计及其暗含的激励约束机制来予以详细说明:

一方面,团场担保内含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无论是团场农户,还是连部和团部,都与银行间存在必须长期维系下去的信贷契约关系,所以都不敢随意违约。团场担保是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团场和团场职工之间的一系列的不间断博弈。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占有兵团农牧团场的信贷市场的份额在90%左右,所以它是专门为新疆兵团各农牧团场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它不仅对借款人的资质作了非常严格的限定,而且还对贷款担保与贷后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由于团场高度集中的军事化管理体制,团长、连长和团场农户都非常配合,所以这些措施都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团场担保就从来没有发生过担保落空的问题。具体说来,兵团农行在身体状况、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盈利潜力与信用记录等方面,对团场职工、在任连长或副连长和种植(养殖)大户的准入条件作了详细周密的规定,严禁对以下借款人办理团场职工贷款业务: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的,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有其他不良行为的。显然,在团长和连长至高无上的权威下,没有人敢弄虚作假,所以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把那些风险明显偏高的借款人排除在信贷发放对象之外,从而避免以后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情。

与此同时,该银行还对向农牧团场发放信贷所需采取的信贷担保方式作了明确规定,积极探索信贷担保的模式创新。(1)团场职工农业贷款的担保方式应因地制宜,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抵押、质押、法人保证、多个自然人保证(含多户联保)均为可选方式。团场职工农业贷款实行职工联保担保方式的,联保户数应在3户(含3户)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户,信用分类均为一般级及以上,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联保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并且相互间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虽为直系亲属但成员间已单独建立家庭且家庭财产能够依法有效区分。联保小组成员在出现逾期贷款期间,银行不得对其所有成员发放贷款。(2)若干联保小组可以集体授权委托当地在任连长、副连长等为受托代理人,统一办理借款手续。(3)团场要求贷款资金转入团场账户的,团场必须提供保证担保或提供贷款风险兜底承诺。贷款资金进入实际借款人(委托人)账户,团场要求贷款资金转入团场账户的,各行不得强行划转,按现行法律规定办理。(4)在既定的担保方式基础上,各行可视业务实际风险状况追加其他担保用,以增强债权保障程度。可以采取在联保小组实际组成的基础上,追加在任连长或其他具备控制力的干部特殊的个人保证担保责任,或采取其他增强保障债权的措施,追加的担保不受关于担保充分性有关规定的限制。(5)涉及抵(质)押条款或保险公司履约保险条款约定等文书须经二级分行或直属支行法律部门(岗)审查同意。(6)要求各分行积极引导、支持借款人、联保人或关联人参加相关人身、财产保险,降低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风险因素。如在开办动物疫病保险的地区,养殖贷款必须参加畜禽等动物疫病保险,并且明确农业银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如此一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就会因为担保方式的创新而得以提高,所以该银行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得到了有效控制。

表5 对称性检验

此外,为了信贷资金的安全,该银行还制定了详细的、切实可行的贷后管理方案。(1)要求各行贷款部门在贷款发放后,通过CMS系统核对贷款批复文件发放贷款的笔数、金额。要重点监测贷款发放日以外的异常团场职工贷款发放信息,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后进行核查。(2)贷后管理应坚持有效性原则,综合考虑还款方式、检查成本,确定检查频率。管户客户经理要积极利用信息科技手段,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访谈、检查借款人账户借款还款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集中式的贷后管理模式,由各分行或支行安排专人专职进行贷后管理。团场职工农业贷款不实行首次跟踪检查,管户客户经理可按还款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查方式。对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的,实行逾期催收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监控还款记录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对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3)管户客户经理贷后检查(回访)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重点检查借款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是否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违规问题。2)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生产经营、财产状况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3)借款人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4)担保人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贷后检查(回访)发现有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补充担保物或增加担保人、提前收回贷款、终止用信等经济及法律措施控制风险。上级银行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辖内团场职工农业贷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交叉检查,交叉检查方式和检查面由上级行自行确定。各级银行对检查结果要实行共享,避免重复检查。(4)风险经理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客户用信、定期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与客户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控制辖内团场职工农业贷款风险。对监测、检查中发现风险或违规线索的,风险经理可以进行实地检查。(5)个别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出现调离、免职、退休、病故或意外事故死亡等情况,二级分行或直属支行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团场的配合下及时清收贷款本息或落实债权。(6)管户客户经理在团场职工农业贷款业务到期前20日,应以多种有效的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贷款业务提前到期的,报二级分行或直属支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同意后,由管户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授权代理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办理相关还款手续。(7)对到期尚未归还的团场职工农业贷款,管户客户经理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及时发送《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需诉讼的,按规定及时提起诉讼。(8)各行要按规定建立集中统一的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制度。(9)各行要按规定建立贷款业务责任人责任移交制度,严格贷后管理责任移交。

兵团农业银行对团场担保的管理制度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得益于特殊的团场体制,军事化的管理制度使农户不敢胡作非为,必须如实传递个人的真实信息;二是得益于团长和连长的权威支持与配合。因此,团场从未发生担保落空的现象。然而,商业银行在选择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下,则没有这些优势,不但要面临市场的波谲云诡,而且还可能会遭遇兵团特殊体制的无情捉弄,从而使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很难发挥优化资产质量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新疆兵团是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团体,新疆兵团对下属的银行和各类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常常利用军事命令和行政指令来要求银行和担保公司免除上市公司和一些事业单位的债务,因此,这种制度不能对借款人和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会在无形中助长上市公司利用对外担保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心理,从而长期内必然会使新疆兵团的银行资产质量趋于恶化。具体说来,为了防止担保落空,商业银行需要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支付一个较为高昂的成本。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银行审查上市公司的担保资格时需要开展这样一些工作:(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申请的审查,切实防范相关信贷风险,并应及时将贷款、担保信息登录征信管理系统。(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依据《公司法》《担保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以下事项: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及合法合规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上市公司的担保能力,贷款人的资信、偿还能力等其他事项。(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贷款风险。显然,审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是需要银行投入专门时间和精力的,不然,信贷风险很可能会因为上市公司的恶意欺诈行为而上升。如果出现借款人违约的情况,那么,银行就得要求上市公司履行代偿义务。此时,如果上市公司积极配合,则万事大吉;如果该公司拒不合作或是经营状况恶化,则银行就需要采取诉讼等措施来迫其就范,这就需要支付大规模的交易成本,而且很多时候这种极端行为的效果并不是太理想。因为在利己主义动机的支配下,很多上市公司都不愿意承担代偿义务,往往寻找各种理由来推卸责任,如蓄意证明担保合同无效,故意制造贷款人未经允许就发生变更的假象和模糊保质期限等;与此同时,为了维护兵团的光辉形象,新疆兵团对上市公司比较偏爱,常常利用行政手段减免和剥离其债务负担,如专门成立了一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公司,作为兵团的投融资平台,它随时可以奉命核销兵团各上市公司的债务。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拒不履行担保合约,更是有恃无恐了。如此一来,兵团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造成担保落空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商业银行希望以此来降低信贷风险和优化资产质量的想法也就变得不切实际了。总之,由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制度设计不合理,兵团行政可以干预任何一个担保项目,凭借行政力量豁免上市公司和借款人的履约义务,这导致各方当事人之间无法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违约事件屡屡发生。

两相比较,不难发现,基于团场管理体制设计的团场担保可以对团场职工依约还本付息形成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所以团场担保有助于控制信贷风险,在长期内优化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而上市公司担保的制度设计始终无法逾越兵团行政的权威,无法对借款人和上市公司形成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无从使它们依约行事,所以这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屡屡落空,向上推动银行信贷风险,这自然会产生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结果。

第三,在0.1的分位点上,银行发行的异地贷款会在5%的置信水平上向上推动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本地贷款则会显著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这意味着,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不仅可以利用它所拥有的丰富信息对本地信贷市场的客户进行事前的有效选择,而且还能够就近对借款人的投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及时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然而,对于异地贷款,它就必须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很多时候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抵押贷款会显著拉升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本地贷款则会显著控制信贷风险,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然而,在其他的4个分位点上,回归结果中的ln flr和ln llr的系数均不显著,这是因为随着分位点的提高,银行的信贷风险也随之提升,这是借款人风险水平上升的结果,此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严重,单凭银行自身的业务管理是很难消除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必然借助担保人的信息比较优势方可奏效。这个结果不仅表明,被解释变量的分布状况影响了实证分析结果,而且还说明,与信贷担保的制度安排相比,本地市场与外地市场的业务划分并不是决定银行信贷风险的最主要解释变量。

第四,贷款利率的上升会提高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显著危害银行的信贷安全。在0.1的分位点上,ln wr的系数在5%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的显著性;在0.9的分位点上,ln wr的系数居然在1%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而在其他3个分位点上,其回归系数则不存在统计的显著性。显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利率的上升必然会导致信贷担保市场上发生逆向选择,将稳健的高质量借款人驱逐出市场,而剩下的都是一些高风险的借款人,因此,银行到头来频频遭遇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不断地蒙受各种各样的信贷风险损失,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第五,在0.1的分位点上,ln cfi和ln pmi的回归系数都在5%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且符号均为负。这意味着宏观经济景气状况的趋好有利于有效地避免和杜绝各种违约行为,从而显著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因为宏观经济形势一片大好,那么,借款人的投资项目获得成功的几率就更大,他们自然就有能力按期履行还本付息的承诺。

最后,虚拟变量D在0.1的分位点上,变截距模型在1%的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且回归系数值为-33.76。与其他解释变量的系数值相比,这意味着七五事件的发生不但没有导致借款人趁火打劫,借机赖账,反而出人意料地在总体上起到了显著降低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的作用。这表面上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如果细加品味,这个结果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无需大惊小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处边疆,星罗棋布地分布在新疆各地,屯垦戍边,肩负着保境安民的历史重任,因此,这是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特别强调政治思想觉悟、步调一致和绝对服从。在这种政治经济环境中,风平浪静的时候,可能有些借款人可以利用特殊体制搞点特殊化,耍大牌,耍无赖;然而,在七五事件爆发后,就是需要大家好好表现,做好表率,因此,在信贷市场上,谁都不敢顶风作案,冒天下之大不韪,背负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罪名。如此一来,借款人都比较老实守法,不仅积极履行当期的信贷契约,而且有些人还积极主动地清偿陈年的历史老账。另一方面,基于虚拟变量所建立的变斜率模型却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D ln tcr与D ln lcr这2个交叉乘积项的回归系数在0.1、0.3、0.5和0.7这4个分位点上均不同程度地具有统计显著性,且各系数的符号为正;D ln flr在0.1、0.7和0.9这3个分位点上的回归系数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统计显著性,且符号为正。这意味着,七五事件之后,新疆的信贷市场的确不景气,处在一片风雨飘摇之中,各方主体虽然都希望谨守承诺,严格执行契约,但是,无奈大气候如此,大家都有心无力,无可奈何,结果是不但异地贷款的违约率上升,而且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也不济事。唯一例外的就是,在10%的置信水平上,本地贷款(ln llr)的回归系数仅在0.9分位点上具有统计显著性,其符号为负。这表明,虽然银行能够有效监控本地信贷市场,时刻密切关注借款人的一举一动,但是,在七五事件爆发之后,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还是让银行的诸般努力大打折扣,抑制ln llr的回归系数在统计效果上不甚理想。综合变截距模型和变斜率模型的分析结果,不难看出,刻画七五事件的虚拟变量D之所以能够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不是信贷市场对七五事件作出了异常反应,而是由市场之外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殊制度安排以及新疆的较为敏感的政治经济气候所决定的,因为刚才的分析准确无误地显示信贷市场在七五事件爆发后的确呈现出一片萧条的景象。

总的说来,在众多的解释变量中,恰如调研发现与模型分析的预测,信贷担保的制度设计是最能有效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但是,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团场担保的制度设计更能有效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银行偏好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惯常行为,就是一种基于经济人决策的合乎情理的理性选择了。

(五)稳健性检验

进行稳健性检验的思路不外乎三种:一是使用不同标准的新数据,二是重新定义或调整变量,三是使用新的计量方法。当然,如果能够同时综合使用这三种方法并得出高度一致的结论,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本文的实证分析所使用的部分数据是基于调研所得,数据获取渠道有限,所以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在此很不合时宜,所以本文决定运用GMM(广义矩估计)对模型(14)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如下所示:

与表3的回归结果相比较,不难发现,GMM估计结果仍旧显示,信贷担保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而且团场担保在降低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方面的效应要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大,所以银行偏好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有其合理性的。

如此看来,表3中基于分位数模型的回归结果不仅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贷担保市场的经济现实,而且还显示出银行对担保人的类型偏好具有合理的经济逻辑,并非感情用事。

五、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基于调研发现、严格的模型分析与计量检验,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信贷担保的制度设计不但很难规避信贷担保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所以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而且在机会主义心理的支配下,担保人也随时可能在借款人违约的条件下不履行代偿义务,从而导致担保落空。因此,要想保证一个信贷担保契约顺利执行,就必须进行信贷担保制度创新,重建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银行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一种理性的风险规避策略;更进一步说,面对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信贷担保市场,所有风险厌恶的银行都会一致选择那些低风险的担保人作为发放担保贷款的首要条件。

第二,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银行可以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来选择最佳担保人作为发放贷款的充要条件,即在借款人违约情形下担保人愿意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大于0.5。这不仅保障了银行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获得一个稳定的预期收益,而且还减少银行贷款发放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成本,即银行只需盯住0.5这个概率值能否满足就行了,而不必关心借款人的资信和项目投资的收益风险以及市场利率风险等因素。显然,这也是源自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贷担保市场的分工所致,即担保人利用自己熟悉借款人的信息优势,分担了一部分本来应该由银行开展的高成本工作,而担保人自然也因为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得到应有的报酬,即所谓的保费收入。另外,由于担保人的介入会在无形中拉升信贷资金的实际利率,在一个信贷风险较低或可控的交易中银行和借款人都会主动绕开担保人,如在银行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业务来往中就很难出现担保人。

第三,基于新疆兵团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虽然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都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但是,从回归系数上来看,团场担保在信贷风险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要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大5倍多,因此,银行在新疆兵团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深层次原因就不言而喻了。由于不同模式的信贷担保的制度设计所蕴含的激励约束机制存在显著差异,团场担保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违约率也自然会随之呈现出差异。这种差异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被银行观察到的,但是,随着交易频率的增加和时间的推移,银行就可以根据历史资料和交易经验判断出孰优孰劣,从而必然在最终表现出偏爱团场担保甚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稳定倾向。显然,在新疆兵团之外的信贷担保市场上,银行的风险厌恶倾向和对担保人的选择偏好也应该是与此无差异的。

据此,可以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供信贷担保市场上各方主体的决策之需:

第一,为了帮助银行在担保人选择中理性决策和长期内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应该委托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建立一个信贷担保市场的信用平台,及时收集相关数据,据此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担保人和融资者进行信用评级。一方面,在日后的信贷发放业务中,银行就可以基于这个平台所提供的数据来评估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的概率。另一方面,担保人也可以利用平台信息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融资者进行信用评估,并持续观察其长期变动趋势,并结合实地调查信息来确定应该为哪些融资者提供担保服务。显然,那些长期信用等级偏低的担保人和融资者,会不可避免地被这个平台自动列入黑名单。

第二,在担保人的信用水平值得信赖的条件下,银行没有必要拒绝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一方面,是因为慎重选择的担保人可以为银行的信贷发放行为兜底。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信贷市场的激烈竞争必然会使银行的边际收益率趋于下降,所以银行应该积极利用信贷担保制度,扩大信贷发放对象,增加信贷发放的数量,防止出现大规模资金闲置的被动局面。如此看来,为了控制信贷风险,甚或出于嫌贫爱富和懒得搭理的心态,银行故意采取惜贷策略,拒绝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借款人发放信贷的行为是不理智的。

第三,担保人应该明确自己在信贷市场分工格局中所扮演的角色,充分发挥自己的信息比较优势,低成本地代替银行收集和处理借款人信息,同时,积极融入市场信用体系,参加信贷担保市场的信用平台建设,跟银行打成一片,主动传递自己的私人信息,在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约束下逐步积累社会资本。长此以往,担保人不仅可以构筑和形成自己的信用等级与行业地位,在银行的担保人遴选中脱颖而出,而且还可以协助信贷市场的价格机制去自发填补社会资本短缺所诱致的“麦克米伦融资缺口”。

[1]BARRO B J.The Loan Market,Collateral,and Rates of Interest[J].Journal of Money,Credit and Banking,1976,8 (4):439-456.

[2]WETTE H C.Collateral in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Note[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3,73(3):442-445.

[3]Yuk-Shee Chan,George Kanatas.Asymmetric Valuations and the Role of Collateral in Loan Agreements[J].Journal of Money,Credit and Banking,1985,17(1):84-95.

[4]Kazuhiro Igawa,George Kanatas.Asymmetric Information,Collateral,and Moral Hazard[J].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1990,25(4):469-490.

[5]Yuk-Shee Chan,THAKOR A V.Collateral and Competitive Equilibria with Moral Hazard and Private Information[J].The Journal of Finance,1987,42(2):345-363.

[6]Linda Allen,Stavros Peristiani,Anthony Saunders.Bank Size,Collateral,and Net Purchase Behavior in the Federal Funds Market:EmpiricalEvidence[J].The Journal of Business,1989,62(4):501-515.

[7]Michael Manove,Atilano Jorge Padilla,Marco Pagano.Collateral Versus Project Screening:A Model of Lazy Banks[J].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1,32(4):726-744.

[8]Aloisio Araujo,Mário Rui Páscoa,Juan Pablo Torres-Martínez.Collateral Avoids Ponzi Schemes in Incomplete Markets[J].Econometrica,2002,70(4):1 613-1 638.

[9]Kose John,LYNCH A W,Manju Puri.Credit Ratings,Collateral,and Loan Characteristics:Implications for Yield[J].The Journal of Business,2003,76(3):371-409.

[10]殷孟波,贺向明.商业银行贷款担保偏好行为与信贷交易成本[J].财经科学,2007,(12):24-31.

[11]顾海峰.信用担保机制下金融信贷配给的均衡演变研究[J].求索,2008,(1):17-19.

[12]苏旺旺,施祖麟.信用担保制度提高信贷市场绩效的理论与方案[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90-99.

[13]文学舟,梅强.我国不同模式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协同发展研究——基于江苏担保机构的实证分析[J].预测,2012,(6):28-34.

[14]陈燕,廖冠民,吴育新.关联交易、会计信息有用性与债务契约:基于贷款担保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12,(6):91-102.

[15]何涌,成蓉晖,翁建兴.信用担保企业核心能力构建与测度——基于中国经验的实证研究[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3,(2):99-108.

[16]张建伟.法律、民间融资与“麦克米伦融资缺口”治理[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27-141.

[17]王芳,周红.担保方式效应与独立审计需求——基于中国债券市场的研究[J].会计研究,2015,(7):71-78.

[18]蒋殿春.现代金融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9]刘小玄.金融市场化的推进[EB/OL].(2012-01-16)[2014-10-20].http://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 2490&q=1.

[20]Roger Koenker,Gilbert Bassett.Regression Quantiles[J].E-conometrica,1978,46(1):33-50.

(责任编辑张转)

Collateral Contractual,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and Commercial Bank's Choice Preference on Warrantors:An Evidence from 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QIN Hai-lin (School of economics,Tianji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Tianjin 300387,China)

The model analysis based upon contractual economics suggests that the bank with risk aversion tendency would not only choose a bondsman of low risk to be counterparty,but also regard it as a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 that the probability of bondsman's performing compensatory obligations is more than 0.5 in case of borrower's default.This hypothesis is in line with investigating findings,which could be rectified by the data collected in the investigation.That is,the bank prefers regiment collateral to listed company's collateral because the difference of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mechanism in the collateral institutional design makes the former's default rate lower the latter's and the fact is that the former never commits default and the latter always does it.So the bank should earnestly assess the probability of bondsman's performing compensatory obligation when it makes a decision of supplying a guaranteed loan.

credit collateral;institutional design;information asymmetry;compensatory obligation;quantile regression

1673-1972(2016)04-0005-16

F832.2

A

猜你喜欢

担保人团场借款人
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追偿权的行使困境及其破解
——基于《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的反思
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问题研究
《民法典》实施之后担保追偿权的相关问题研究
浅论借户贷款情形下隐名代理的法律适用
乡城流动借款人信用风险与空间收入差异决定
兵团10个团场摘掉“穷帽子”
小微企业借款人
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问题研究
商业银行对借贷人贷后监控与风险治理
团场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