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6-07-22肖海晴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6期
肖海晴
【摘 要】 本文通过对中美两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进行宏观对比分析,在总结美国养老保险体系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探讨我们借鉴的经验做法:从宏观角度看,要加快顶层制度设计;从中观角度看,要强化激励机制建设;从微观角度看,要完善三支柱政策细节。
【关键词】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启示
美国作为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较早建立体系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美国遵循市场经济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责任,经过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成熟的养老保险体系不仅给美国资本市场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也给其他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带来重要启示。
一、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回顾
美国是世界上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案》成为搭建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基础,法案明确了要建立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制度(简称OASDI),成为美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随着美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在面临财政困难、婴儿潮一代老龄化等问题背景下,美国开始逐步调整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责任,开始向三支柱养老体系方向发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台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美国国内税收法案》、《税法改革修正案》为雇主为其雇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鼓励发展个人养老储蓄提供了政策支持。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包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雇主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在内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