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宏观 超越细节
——辩证看待小学语文课标“阅读”教学要求
2016-06-13黎利云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4期
黎利云
(梧州学院 师范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坚守宏观超越细节
——辩证看待小学语文课标“阅读”教学要求
黎利云
(梧州学院 师范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摘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或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多方面对课程“目标与内容”做了建设性安排。“课标”对于“阅读”教学的阶段性安排,既有人本性、科学性等考量,同时也存在含混性、机械性等不足。对待课标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在宏观上尊重课标的基本精神,高度重视课标的原则性;与此同时,在细节上超越课标的不足,教师应充分发挥创造性,灵活使用课标。
关键词:语文;阅读;课标;坚守;超越
教育部于2001年6月印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与之相配套,教育部于同年7月印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目前实行的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课程标准也同样是优点与不足并存。本文探讨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中对“阅读”教学的安排。
1“课标”规定的各学段阅读目标
“课标”在“学段目标与内容”中对各学段阅读目标做了具体规定[1]。
第一学段(1~2年级):1)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初步养成爱护图书的习惯;2)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学习默读;3)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4)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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