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儒家民本思想的发展与实践
2016-04-15李潇涛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2期
李潇涛
【摘 要】 文章论述了毛泽东对儒家重民、利民、亲民的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将儒家民本思想与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建设实际相结合,首先明确了“民”的范围,其次,提出党的群众路线,再次,提出制度保障民本权利,即各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合法有效途径。
【关键词】 毛泽东;儒家;民本思想;实践
儒家民本思想是儒家治国理政的理论核心,对中国历史的向前发展做出了卓越的理论贡献。毛泽东一直很重视对传统儒家民本思想的学习与继承,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继承了儒家民本思想的重民、利民、亲民的基本民本思想,做到了与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彰显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对儒家民本思想的发展
密切联系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和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是毛泽东一直重视的,他强调要学习和发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毛泽东在1938年10月的《论新阶段》一文中,指出:“我们学习的另一任务是学习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进行批判性的研究。我们这个民族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许多珍贵的地方。相比较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能切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要进行总结,延续这珍贵的礼物,这能引导我们进行当前的运动。”[1]1940年1月,他进一步说明了需怎样批判性地总结和继承我们传统的文化遗产:“在长期封建的社会中,中国创造出许多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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