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队伍建设应实行“互兼互聘”机制
2016-03-21张健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6年2期
张健
【关键词】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教师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09-0030-02
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彼此缔约、相互合作,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一种教育形式和办学模式。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发展模式,比之许多微观的、局部的改革优化策略显得更为重要、更为根本。它带来了职业教育的一系列变革,是职业教育办学的一种必然选择。这一模式对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亦有重要实践意义。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能单纯依靠学校一维造就。学校是教学的机构和组织,教师在这样的环境中,只能提高自身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只能是单一的“教”师,尽管现在一些学校也有一定的实训条件,但仍然缺乏企业真实的职场环境。换言之,没有校企合作创造的合作背景和真实的职场环境,“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流于虚妄。所以,重要的问题在于寻求校企合作背景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方法和路径,学校与企业、教师与技术人员“互兼互聘”机制,就是一种有效模式。应当指出的是,我们以前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是讲教师要通过企业实践补上“能”的欠缺,其实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同样存在“教”的不足的问题。教育部新近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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