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2016-03-15张丽萍
科技与创新 2016年3期
张丽萍
摘 要: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更是人类的生存之本、立国之基。我国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面积非常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作用是协调人地矛盾。只有坚定执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用途管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耕地用途管制的关系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耕地;土地制度;土地容积率;土地利用率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6.03.037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没有土地也就没有人类。此外,人类也改造了土地,通过人类的干预,土地的质量和被利用方式在不断变化。制订科学准确、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简称《规划》)可使各类土地的利用最优化,从而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政府部门十分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应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修编《规划》,实施以“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为核心的规划审查、审批制度。制定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保护人类的生命线。
1 尊重“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
“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目的是管制耕地向非耕地,特别是向非农建设用地的转换,从而保护耕地。这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不奏效,依然出现耕地面积减少,特别是城郊肥沃农田减少的情况下,保护耕地的又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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