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医临床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2016-01-05辛彩蕊
成长·读写月刊 2015年12期
辛彩蕊
【摘 要】较好地进行法医鉴定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要素,本文就以法医鉴定为考察对象,探讨法医鉴定在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法医;临床鉴定;存在问题;对策
科学鉴定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要素,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是司法证据制度的技术基础,是诉讼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诉讼的进程,是司法体制改革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许多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客观,既影响办案秩序、干扰正常司法行为,更使司法鉴定结论公信力受到严重的影响。本文就以法医鉴定为考察对象,探讨法医鉴定在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法医鉴定现象
主要表现为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后,这些机构堂而皇之地过渡为司法鉴定机构,更有许多机构是为迎合这一决定而紧急设立的。当时情况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在鉴定机构准入环节上尽了很大努力,但由于设置的准入门槛过低,许多条件相对不足的机构趁机混入司法鉴定队伍,导致鉴定机构过多过滥。比如法医鉴定类,现在每个县基本上都有鉴定机构,在市级更是多达数家。医院腾出两门房子,买两张桌子,即成立了鉴定所,甚至许多医院是由医务科兼作鉴定所的。临床医生听几次讲座便摇身一变而成为主检法医师、主任法医师等,实际上,医学和法医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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