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欣赏
2015-01-13冯小琴
读与写·下旬刊 2014年12期
冯小琴
摘要:音乐欣赏教学是以一定的音乐为审美对象,以参与欣赏活动的人为审美主体,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观,通过这种音响的聆听,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和鉴赏。
关键词:音乐欣赏 ;兴趣 ;审美
中图分类号:G623.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4)24-0326-01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倡教育以审美为核心。在音乐课程中,欣赏这一教学领域被视为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因为音乐欣赏课具有最直接、最具体的审美教育价值。"它以一定的音乐为审美对象,以参与欣赏活动的人为审美主体,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观,通过这种音响的聆听,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和鉴赏。"
1.音乐欣赏教学时充分调动学生的想象,联想等能力
想象是人脑对原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建立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联想是指感知或回忆某一事物,连带想起其他有关事物的心理过程。想象和联想是音乐欣赏者必然产生的心理现象,是欣赏教学中带有创造性的心理活动。在欣赏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他们对音乐的丰富想象力,引导他们准确地体验音乐情感。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把自己体验到的音乐情感、想象到的音乐形象或意境,用写诗、写散文、写听后感、画图画等方式表现出来。这种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联想、想象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及艺术表现能力。采用这种方法,一定要精心引导,而且还要有较充裕的时间。在教学中,既要注意启发学生的想象、联想能力,又应注意教师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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