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中小学法治教育
2014-10-21李臣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摘 要 中小学法治教育,是着眼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而提出来的。但是,近年来中小学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状下,法治教育并未得到应有重视。本文在此从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 依法治国 青少年 中小学 法治教育
作者简介:李臣,河北省卢龙县柳河北山希望小学教师。
中图分类号:G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30-02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如何加强中小学基础教育,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法治教育作为当代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方面理应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范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由此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增长的态势表明了,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比较滞后,尚难承担培养社会主义合法公民的基本要求。如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就成了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所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意义重大
(一)这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涵
我国《教育法》第6条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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