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理解与表达课程在司法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中的定位思考
2014-10-21王学森
学园 2014年34期
关键词:通识教育
王学森
【摘 要】本文以笔者多年教学工作实践为出发点,结合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近五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探寻言语理解与表达课程在教学改革中的价值定位。
【关键词】言语理解与表达 通识教育 司法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4-0063-02
一 课程概况
言语理解与表达是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设置的公务员辅导课程之一,属于公共选修课。目前课程安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五学期,学期课程32學时,面对全院所有专业学生进行授课,选用的教材为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言语理解与表达》和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言语理解与表达是当前国家级、省一级公务员、政法干警招考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部分试题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值约30%。言语理解与表达的授课内容与高校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及教学目的不同,虽然同是着眼语言文字、文学知识的学习,但是公务员考试中的言语理解与表达侧重考查考生对语言的应用能力,对字词、短语、句子、片段的理解认知能力,对语言文字知识的广度,对语言知识正确迁移的能力以及对语言规范运用的敏感性等。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就是通过讲授与适度的课内训练,帮助学生从容应对各级各类的公务员考试,并在此基础上增强学生在日后行政工作中运用语言文字、处理海量信息资讯、提升人际交流沟通以及更好地完成公务的能力,进而成为一名优秀的国家公职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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