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为例
2012-08-15吕吉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
吕吉海
(公安海警学院,浙江宁波315801)
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为例
吕吉海
(公安海警学院,浙江宁波315801)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减损的重要手段,但司法实践中此项权利的行使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为例,主要有地域管辖、诉讼时效、追偿对象、权利转让等几个方面的常见问题。给这些问题一个恰切的解决方案和理论论证,对于司法实践将有所裨益。
保险代位求偿权;地域管辖;诉讼时效;债权转让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减损的重要手段,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案件类型。但不得不承认,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还有许多问题尚未得到澄清,它们正阻碍着权利的正确行使和案件的正确处理。这些问题有程序上的,也有实体上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本文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中的代位求偿权为例,拣选了几个实务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有些许参考意义[1]。
一、保险代位求偿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险中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是否意味着保险公司取得了被保险人在运输合同关系中的地位?保险追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依保险合同来确定还是依运输合同来确定?这主要牵涉到运输始发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和《海事案件案由》都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①笔者认为使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词在表述上并不准确,而应为“保险代位求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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