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学实践教学的问题与对策——以法律诊所式教育为视角
2012-04-29冯磊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15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
冯磊
摘要:从医事法学实践教育现状来看,法律诊所式教育的引入可以改善实践教育短缺且流于形式的缺陷,契合医事法学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体现教育的特色优势。针对诊所式教育在教育成本、师资力量、实践障碍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从联合办学、科学管理、开拓案源、外聘师资等层面加以解决,最终达致良好的实践教育效果。
关键词:医事法学;实践教学;诊所式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296-02
一、医事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医事法学专业是中国法学专业教育的新门类,自1996年东南大学创建医事法学专业伊始,迄今中国已经有40多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相较传统法学教育,医事法学专业教育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品格。这与医事法学的教育目标相关。该专业主要以培养适应中国医疗卫生法制化进程需要的,能够解决实践中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的医、法兼修的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为目标。然而,与此定位存有一定差距的是,医事法学的实践教学状况仍需改善。中国医事法学实践教学现状中存有如下问题:
1.教育计划存有偏差。医事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般以医法并重作为学科特色。这符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但在实践教学的安排上便自然存在医学和法学如何分配比例的问题。在目前医法并重的教学模式下,大多数医事法学专业只能设置于有医学教育背景的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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