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资产证券化监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2012-04-29章向东
上海金融 2012年8期
关键词:比较
章向东


摘要:本文通过中美资产证券化监管模式的比较,并结合我国目前“非正式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现状,对我国重启资产证券化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比较;借鉴
JEL分类号:G1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8-0098-03
一、中美资产证券化监管模式的比较
美国次贷危机曾经引发了各界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疑问和反思,其实,基础资产为次级贷款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只是美国整个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小部分。因为那些大量发放不符合优质抵押贷款条件房贷的贷款机构,通过把这些贷款证券化,才把贷款发生拖欠、抵押品不足抵押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广大投资者,使一些与美国次贷市场相关的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并进一步引发西方信贷市场的紧缩。
可以说,资产证券化和其它金融工具一样,都只是一种工具,都存在如何运用的问题,正确地运用,可以发挥资产证券化分散信用风险、解决期限错配和扩大投资渠道等作用。但同时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结构性融资工具,错误地运用,则可能扩散金融风险。
1、准入标准不同。
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流于形式,这是一些贷款机构错误利用证券化工具的原因。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实行备案制度,对于房利美、房地美等这些政府支持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则采取了豁免审核的方法。但在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基本上都采取贷款机构把房贷卖给房利美和房地美,再由这两家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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