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毒品犯罪立法比较
2009-08-21刘湘廉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3期
刘湘廉
摘要:科学而严密的刑法规范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通过比较分析,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之所长,是进一步完善祖国大陆地区法律规范的重要途径。我国台湾地区在防制毒品犯罪方面有着比祖国大陆地区更长的历史,其立法经验也显得更为成熟。我国台湾地区将毒品依其成瘾性、滥用性及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予以分级,对不同级别的毒品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分别设置轻重不同的刑罚,将制造、贩卖、运输、持有专供制造或施用毒品器具的行为、转让毒品行为、服毒驾驶行为等予以犯罪化,其刑罚规范具有明确化特点。这些立法经验,都是值得祖国大陆借鉴的。
关键词:祖国大陆;我国台湾地区;毒品犯罪;立法;比较
中图分类号:DF62
文献标识码:A
由于历史原因,祖国大陆与我国台湾地区成了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域。与祖国大陆相比,我国台湾地区在防制毒品犯罪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对策,值得大陆地区借鉴与参考,其不足之处也需要我们在借鉴时加以避免。另外,随着两岸相互不断开放、交流互往的增多,在防制毒品犯罪方面的合作也会不断增多与加强,这就需要两地区在防制毒品犯罪方面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因此,加强对两地区毒品犯罪立法的比较研究很有必要。
一、两法域毒品犯罪的立法概述
我国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都高度重视对毒品犯罪的防制,但由于两地防制毒品犯罪的经历有所不同,因而在毒品犯罪的立法上也各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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