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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价值及其创新发展路径

2023-05-14童志锋龚金镭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共治

童志锋 龚金镭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需要更加细致、灵活、有效的机制来处理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型代表之一,有力地推动社会治理从“政府单一主导”向“社会多元参与”转变,有效激发了社会各方面的活力,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种可行路径,既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与共治价值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衍生历史

“枫桥经验”经过60年的发展,从江南小镇逐步推广到全国各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顶层设计转化为适应地方发展的具体实践,逐渐演变为中国“枫桥经验”。它不再仅仅是地方经验,而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一套可归纳为“顶层倡导—基层创新—中层承接—理论提炼—全国推广”(1)刘磊:《通过典型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变迁:“枫桥经验”研究的视角转换》,《法学家》2019年第5期。的完整制度体系,成为一种可以复制、推广和应用的规范化模式。1963年6月,诸暨县枫桥区成为浙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首批农村试点地。在这个试点中,枫桥通过教化地、富、反、坏“四类分子”,形成了一种依靠群众说理教化的方式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最终枫桥就地教服了“四类分子”,实现了零逮捕,妥善解决了社会矛盾问题。同年11月,毛泽东主席对“枫桥经验”给予了积极肯定,提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因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方法和借鉴。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着各种刑事犯罪案件激增的现状,在当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历史背景下,“枫桥经验”再次受到重视,其创设的失足青少年帮教法、治安公约、“四前”工作法(2)“四前”工作法是指组织建设走在预测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治安问题。尤其是“四前”工作法的实施,将矛盾化解和治安问题处理下沉到基层,实现了社会治安模式的转型,从末端治理到前端治理转变、从单一管制向综合治理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枫桥经验”便“从经验层面上升至理论层面,其作为方法论被写入党的重大会议、政策文件和党内法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3)胡铭、仇塍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基因与治理创新》,《学习论坛》2022年第6期。。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并保持长期稳定,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这两大奇迹。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达到了98.62%。(4)参见董凡超:《2021年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62%》,《法治日报》2021年1月17日,第1版。这表明人民群众对党中央在平安中国建设方面的努力和成果高度认可和满意,这也是对“枫桥经验”及其在新时代持续发展所取得成果充分肯定。

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继承和弘扬了传统的“枫桥经验”的优良品格,又创新丰富了新时代内涵,已经从过去单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范畴,发展到如今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更广阔领域。“概言之,‘枫桥经验’的有效供给匹配了不同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内在需求。内在需求取决于特定历史时段优先价值选择、社会主要矛盾客观状况及其主观判断,以及特定历史阶段突出矛盾;有效供给则取决于‘经验’的品质及实际发挥的历史作用。”(5)宋世明、黄振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管理世界》2023年第1期。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体系

“枫桥经验”逐渐转型升级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共治体系的典型,顺应中央对“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4版。的要求。通过注重制度、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效率,建立衡量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评判标准,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创新驱动模式。

第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共建方面具有显著特点,强调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通过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从共建的内在逻辑来看,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共治体系的情境性特征挖掘了当地生产生活实践之中的社会规范等非正式制度资源,通过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参与,形成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

第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共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通过协调、合作和协同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依靠群众,推动各方面力量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共治体系的理论研究可以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因此,构建完备的基层社会制度体系必须协调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形成制度供给合力。

第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共享的理念,强调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让每个成员都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建设成果。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社会治理的成效评价标准放在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关注人民的权益和福祉,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相适应,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经验。”(7)宋世明、黄振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管理世界》2023年第1期。共享理念使得社会治理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相互结合,为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实践路径。它通过不断完善治理体制、促进各方参与和协同合作,实现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同时,它也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宝,预防和化解了社会风险,加强和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的平安和谐。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价值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价值在于强调政府和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民主参与和协商治理,实现现代治理目标。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基层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可以深入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治理经验,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提供重要思想支持。共治价值的探究需要深入剖析社会规范的内涵、形成过程、演变路径及作用机制,同时需要融合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涵盖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相关问题,显示出广阔的跨学科性和综合性。

第一,确立共治价值中的“契约化治理”逻辑思路。契约化治理的重点是发挥国家、社会和个人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治理的合力。这并非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行为,而是“基层党建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活动,是基层政权与基层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结构性关系的耦合调适过程”(8)刘双、余智勍:《耦合视角下基层党建引领乡村共治的逻辑、张力和路径》,《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新时代“枫桥经验”亦是认同将契约作为平台,侧重于社会主体之间的平等合作和协商,使得社会各方可以平等自主地协商确定议事构架和行动进程,从而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意愿。

第二,展现共治价值中的“三治融合”文化意蕴。在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三治融合”得到了重视,其结合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往今来,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9)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41页。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观,对于指导基层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

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积极推进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共治网络,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富有成效的实践不断彰显出共治工作的全方位覆盖和协同治理机制的优越性,有利于促进多元主体的合作和协商,形成多元主体治理的合力,能够更好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和创新。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实践与挑战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实践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实践之核心在于坚持“自治、德治、法治”三种治理方式的融合,“与解决基层治理体制碎片化、基层治理能力因错位而超载这一突出矛盾相适应,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个党建引领、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治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10)宋世明、黄振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管理世界》2023年第1期。。共治实践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发展,以实现社会治理的全面覆盖和全方位协同。

第一,以自治激发活力,赋予基层主体自治空间。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够“持续焕发生机,并在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脱颖而出,从社会治理的‘试验田’一举成为体现制度优势、中国智慧、中国经验的‘示范区’”(11)王斌通:《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法治化》,《行政管理改革》2022年第12期。,正是充分依托时代的自治特色。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完善落实民众共商村事平台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基层民众共商村事的平台,鼓励基层民众积极参与基层经济发展、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焦点问题的讨论。例如,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使用“民芯对讲”系统实时处置警情,致力推行“e企安365”工作体系,确保基层民众对基层事务的监督和参与。(12)戎蔚玲、曹志男、徐冬梅:《湖州首创“e企安365”工作体系新时代“枫桥经验”企业版了解一下》,《浙江法治报》2023年4月7日,第1版。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得基层自治制度能与地方特色相适应,落实基层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性保障。

第二,以法治定分止争,加强法治基层建设。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倡制度供给与制度共建。例如,浙江省绍兴市出台了《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开展“枫桥式”系列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意味着“绍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开展‘枫桥式’系列建设有了一套规范流程,为全国‘枫桥式’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制度探索”(13)顾洁丽:《绍兴率先出台“枫桥式”系列建设规范首次明确流程标准和工作指引》,《浙江法治报》2023年6月20日,第1版。。总之,法治实践贯穿于基层共治的方方面面,使法治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治实践的基本准则。

第三,以德治春风化雨,促进和谐共生。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传统美德和价值观念的重要性。例如,浙江省桐乡市通过设立红黑榜、曝光台,“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村风民风”(14)陈东升、殳建良:《浙江桐乡市“四治融合”创新信访工作》,《法治日报》2022年7月15日,第8版。。同时,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开展道德教育和引导,倡导诚信、友善、互助的基层价值观,树立榜样,引导基层民众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风尚。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实践积极贯彻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增进社会信任度,全面适应新时代的治理需求,解决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共治体系的建设。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面临的共治挑战

当前,新时代“枫桥经验”所面临的共治挑战,主要体现为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用有待合理化、多元社会组织有待规范化和专业化、民众参与共治意识有待增强、数字化赋能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和智能化。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首先在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次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一体化程度有待提高等。

第一,基层社会组织的治理效能有待提升。首先,部分基层社会组织与基层民众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一些基层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开展的工作虽然有一定的规划和计划,但实际的工作成效却不够显著,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也比较弱。如,在开展乡村活动方面,流于形式、老套、空洞的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乡村共治。其次,部分基层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思维和实践,难以适应当前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在共治过程中,需要更加科学地配置和利用公共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以满足社会治理的需求,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亟待推进。首先,目前在许多地方,基层社会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基层社会组织的缺乏更为明显。“乡村治理呈现科层化倾向,乡村民主空间被压缩,村民话语权缺失,表达民主的渠道和平台易受到阻碍,使得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乡村自治组织缺乏集体行动力而难以发挥应有作用。”(15)刘双、余智勍:《耦合视角下基层党建引领乡村共治的逻辑、张力和路径》,《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其次,一些基层社会组织只是象征性存在,缺乏实质性的工作和服务功能,难以为基层民众提供有效的帮助。最后,许多地方的基层社会组织的种类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且缺乏专业性和多样性。

第三,政社协同机制尚不完善。传统的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层级、职能和管理方式上的差异,导致政社协同合作时缺乏灵活性和高效性。政府机构通常采取集中决策、行政指挥的方式,而社会组织则更加注重基层自治和自发性行动。这种体制机制上的差异使得政社协同合作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表现为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交流不畅,合作共享资源不够顺畅。政府部门往往难以及时获取社会组织的真实需求和反馈意见,而社会组织也难以获得政府政策和资源的及时支持。这种信息不对称和协调不畅造成了政社协同合作的困难。政社协同合作中的权责分工和协同机制还存在不清晰的问题,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具体任务分工、责任承担、合作模式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和制度支持,导致合作的有效性和效率有待提升。另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不够充分,限制了政社协同合作的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服务和社会创新时需要政府的资金、政策支持和相关资源,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资金不足、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制约了政社协同合作的发展。

第四,数字化赋能机制有待完善。首先,新时代背景下,信息化发展迅猛,数字化赋能可以为基层共治提供有益信息,但同时也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如造谣传谣、恶意评价、网络暴力等,甚至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带来威胁。其次,数字化监管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何界定网络舆情、如何平衡言论自由和社会稳定等,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中,数字化赋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负责运营的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提升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利用能力,以更好地支持共治实践,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的社会治理。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机制与建构

共治机制需要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协同运行。为此,通过党建引领机制、数字化赋能机制和法治保障机制可以提供制度保障,可以共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共治实践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共治机制是共治实践的关键组成部分,提供了指导共治实践发展的方向,有利于保障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政治环境,确保其持续有效。

(一)党建引领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治的关键核心

在共治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作用,确保共治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要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16)胡铭、仇塍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基因与治理创新》,《学习论坛》2022年第6期。,党的政治领导是党建引领机制的核心,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在基层治理中具有绝对领导地位,“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破解乡村社会个体存在原子化与基层治理碎片化难题的重要抓手,更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种使命担当”(17)张新文、郝永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的行动逻辑与实践路径》,《学习论坛》2022年第2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要求是指导基层治理的根本遵循,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其中,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是党建引领机制的基础。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组织全面覆盖,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党的组织在基层治理中起到核心和领导作用。党的干部是党建引领机制的重要支撑,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另外,党建引领机制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党建工作中,要深入贯彻党的基层建设要求,注重党员队伍的教育培养,开展党员活动和党建示范项目,推动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总之,党建引领机制要实现党的领导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有效协调。

(二)数字化赋能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治的技术支撑

数字化赋能机制的应用可以提升共治工作的效率、透明度和公正性,为基层治理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基层社会治理没有信息化,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8)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课题组:《“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47页。通过数字化手段的应用,可以推动共治工作向着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水平和质量。数字化赋能机制能提升共治工作的专业性,可借助数字化技术,开展远程培训、在线学习,让共治工作的参与者及时获取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治理能力。数字化赋能机制可促进共治信息的高效流通和共享,可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不断提高各方对于基层治理的了解和参与程度,有力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合作,从而提高共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数字化赋能机制可以应用智能化技术,提高共治工作的智能化水平。例如,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的风险预警、问题识别和决策支持,帮助共治工作更加科学、精准地进行。“与新技术伴生的数字赋权是指通过‘数’‘云’‘物’‘网’‘智’等数字化工具,以人与技术的互嵌孪生,给予特定群体以技能附加。数据驱动的赋权机制是数字技术作用于共同富裕的关键。”(19)陈桂生、史珍妮:《数字赋权与数字平权:迈向共同富裕的数字治理》,《学习论坛》2022年第4期。数字化赋能机制可以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和方式,促进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建设数字平台、开展网络互动等形式,可以扩大民众的参与范围,让更多人参与到共治工作中,实现广泛民主、协同共治。数字化赋能机制还可提供数据支撑,帮助共治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收集、分析和利用各类数据,帮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问题、制定政策,推动共治工作的精细化和有效性。

(三)法治保障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治的坚实后盾

法治保障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治机制的坚实后盾,对于确保共治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有效性标准是法治建设和法治实施中的一项重要标准,关涉如何评价秩序产生和运行在事实上的有效性。”(20)胡铭、仇塍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基因与治理创新》,《学习论坛》2022年第6期。法治保障机制需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共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和规范,为共治提供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可以涉及土地管理、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确保共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保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和规范共治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明确权责分工、规范行为准则、建立决策程序等方面,确保共治工作的组织、运行和监督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发挥监督作用,也是法治保障共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共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确保共治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法治保障机制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通过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确保共治工作在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防止滥用权力、损害民众权益和产生不公正行为。法治保障机制还需要增强各方对法治的意识和能力,包括提高共治工作参与者的法律素养,加强法律教育和培训,提升法治意识,确保共治工作的法治化程度。“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21)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40页。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保障机制,可以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坚实的后盾,保证共治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为基层治理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和保障。

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治实现与创新路径

新时代下,社会矛盾变得多样化、复杂化,人民内部矛盾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够有效解决群众的诸多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保持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效能

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效能,要以“互联网+”的模式理念,创造全方位、多领域宣传新矩阵,实现各部门之间、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强化党组织在基层共治中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第一,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基层组织应与社区民众建立紧密联系,建立各种渠道(如社交媒体、在线平台、微信群等)与民众进行交流,了解民众的需求和诉求。例如桐乡市贯通“141”体系,“‘人民建议’子场景已归集群众建议58件,转交相关责任部门研究15件”(22)陈东升、殳建良:《浙江桐乡市“四治融合”创新信访工作》,《法治日报》2022年7月15日,第8版。。开展定期的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促进双向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解决民众关注的问题,增强民众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另如,桐乡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濮院镇近年来人口流动大、新型纠纷增多的现状,积极打造“三治融合”“互联网+”的濮院检察室,构建“首倡和解、调解为主、仲裁其次、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德治教化和诚信建设。(23)参见王祺国、杨劲松:《检察机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实证分析——以浙江省桐乡市检察实践为视角》,《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第二,加强规划和应对突发事件。基层组织应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规划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工作的实际成效。同时,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对方案,并及时响应和处理。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推进创新思维和实践。基层组织应鼓励并支持创新思维和实践,尝试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工作的创造性和可持续性。可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确度。同时,鼓励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创新实践,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专业化发展。

网络治理不是万能良药,需要法治的有效结合。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散布谣言、诽谤他人、煽动仇恨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和处罚。统筹网格员、民(辅)警、社区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开展“坐诊”服务,及时受理群众的调解需求,确保小区上报的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妥善解决,实现“小事不出小区”。整合司法所所长、综治干部、法律顾问、首席调解员等力量,对社区重点矛盾纠纷开展“出诊”服务,力量下沉到社区进行联合调解,确保“大事不出社区”。例如,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织北派出所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大潮,“以‘湖警智治·芯大脑’应用为契机,优化派出所勤务机制,创新破题开发支撑组件,搭建了钉钉虚拟关联组织架构”(24)戎蔚玲、曹志男、徐冬梅:《湖州首创“e企安365”工作体系新时代“枫桥经验”企业版了解一下》,《浙江法治报》2023年4月7日,第1版。,逐步巩固常态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建立联动联调机制,针对区域性重大疑难案件,由区调解指导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诊”,协调推动街道和各部门的配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和效率,确保“难事不出区”。

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规划和应对突发事件,推进创新思维和实践,可以使基层组织提高治理效能,可以实现各部门之间、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同时,强化党组织在基层共治中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升共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积极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要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对基层社会组织共治的监管和管理。这也可以帮助各部门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和反映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和协作。要加强对基层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提高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质量。基层治理机构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层社会组织的运行和活动开展,同时建立政策补贴和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积极引入专业人才,建立专业性的基层社会组织,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专业人才加入基层社会组织,提供培训和支持,使其具备专业化的社区服务能力。例如,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紧密融合,在学校、幼儿园、银行、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主要街道和老旧居民小区、院落街巷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项工程,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智能化警务效能”(25)邸旭明、郭亚红、韩燕:《太原市公安局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山西法制报》2022年1月12日,第3版。。此举能够有效提升基层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能力,更好地满足社区民众的需求。另外,鼓励并支持不同类型的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如社区文化组织、志愿者组织、互助组织等,丰富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的种类,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合理的发展环境。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作,形成协同效应,共同为社区民众提供更多元化、全面化的服务。

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行业延伸、向专业延伸、向基层挺进,致力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为实现调解资源的纵向整合,建立五级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区调解指导中心、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服务驿站和信息员队伍,确保“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从而实现调解资源的有效覆盖。

为横向搭建多元化解平台,可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可以把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医疗纠纷、诉讼调解等各类专业调委会整合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受理和处理。此外,还可以在多元化解中心设置行政复议中心、律师工作室、公证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等,以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支持。通过纵向整合和横向搭建多元化解平台,可以实现人民调解的“一张网”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这种多元参与有助于公共服务部门扩大自身的服务范围与服务类型,提升服务供给的合理性、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对接,能够为群众提供答疑解惑、维护合法权益的服务,让群众只需要进入一个门,最多只需跑一处,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便利性。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积极探索政社协同机制

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意识到协同发展的重要性,摒弃传统的分割和对立观念,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政府应积极倾听社会组织的声音,充分尊重和信任社会组织,建立政社互信与合作的基础。

第一,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信息共享和意见交流。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与社会组织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社会组织的需求和反馈,形成政社协同合作的良性互动。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政社协同合作中的权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政府应提供更加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激发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力。同时,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框架和协同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责任承担和合作方式,推动政社协同合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开展社会组织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机构共同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认知,增强与政府的合作能力。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力度,为其开展公益事业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资源保障。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资金拨付和资源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提供便捷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三,积极推动“检校合作”,政府和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定期沟通、协商和合作的平台。设立专门的联络机构或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双方的合作事项,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检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相关信息,包括犯罪预防、法律知识普及、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与学校合作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活动、法律咨询服务等。检校共同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和研讨活动,探讨学校治安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方面的解决办法。(26)张灿灿、王昱璇:《深化检校合作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检察日报》2022年3月8日,第7版。检校还可建立案件处理协作机制,明确双方在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中的职责和协作方式,互相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协助学校做好案件的处理工作,并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还可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发放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和徽章,确保每位调解员具备合法身份和明确各自职责。组织街道、社区专兼职调解队伍和调解志愿者队伍与相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与交流。邀请名优律师和调解能手就法理分析、调解实践和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组建类似“红色知音 邻里调解”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以网格为基础单元,时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问诊工作,发现纠纷苗头时及时上报调解服务驿站。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效率和质量,增强调解队伍的能力,并确保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解决。

通过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促进政社协同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紧密合作、互相信任的关系,推动政社协同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效的机制和路径。

五、结语

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社会共治、法治保障、创新驱动为核心,走出了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型代表,其成功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其成功之处在于,首先,强调了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建工作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影响力,形成一种专业主导、嵌入共生和党建引领基础上的良性互动关系。(27)宋道雷:《共生型国家社会关系:社会治理中的政社互动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3期。其次,通过注重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加强社会共治,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同时依托法治保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以提高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后,强调创新驱动,强化数字化赋能机制,鼓励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向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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