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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钱曾的小说观念

2022-02-28赵心雨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小说家

赵心雨

内容摘要:清初文人钱曾的《述古堂藏书目》历来为世人所重视,其中收录了大量的小说,可见其对小说的重视。从《述古堂藏书目》的分类摆脱了传统的史家精神,从关注小说“资考证”的补史功能发展到关注小说作品本身,小说的自身价值得到重视,但另一方面小说被分隔成两个部分,文言小说与通俗小说被割裂,反映了小说在清初的文学地位。

关键词:《述古堂藏书目》 小说观念 小说家 通俗小说

钱曾,顺治康熙年间著名藏书家,他根据自己所藏图书编成了《述古堂藏书目》《读书敏求记》《也是园书目》三本目录学著作。其中的《述古堂藏书目》虽然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为“所列门类,琐碎冗杂”,但收录了诸多宋代刻本及其他善本,我们可以从钱曾书目中小说的收录情况,分析他的小说观念。

一.小说与小说家的收录情况

1.小说作品的收录情况

《述古堂藏书目》编成于康熙八年,流传有吴翌凤钞本、朱邦衡钞本、稽瑞楼陈揆藏本、蒋凤藻题跋本、赵光照钞《千墨斋丛书》本,道光三十年收入《粤雅堂丛书》始有刻本。各个版本序言与卷数稍有差异。笔者研究的版本为以《粤雅堂丛书》为底本,分四卷,共78小类。小说作品主要分布在卷一的“杂史”“传记”及卷三的“小说家”中。其中杂史类共收录60篇作品,其中有15篇志怪、笔记小说;传记类共15篇作品,其中有《邺候外传》《虬髯客传》《白猿传》3篇传奇小说。小说家类共130篇作品,现存可考的书目中近有70篇志怪小说、笔记小说及传奇小说。①

自《汉书·艺文志》开始,官、私书目收录的小说大多混杂在史部的杂史、传记类及子部的小说家中,“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足相紊乱”。杂家博采众家学说,小说家为“街谈巷语”,两者之间有贯通的因素,因此存在收录紊乱的现象。小说、传记和杂史的收录则更为混乱,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小说与传记、杂史概念的混乱。明人陈言:“正史之流而为杂史也,杂史之流而为类书、为小说、为家传也。”杂史与小说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正史。焦竑:“杂史、传记皆野史之流,然二者体裁自异。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纪一代或一时之事;传记列传之属也,纪一人之事。”杂史与传记同属于野史,二者的区别在于所记载的事情是軍国大事或是个人之事,体裁也稍有不同。陈言、焦竑的归类方法体现了传统的史学“实录”精神,注意文学作品的“功能性”,将杂史、传记与小说作为正史的“衍生品”,强调了它们“资考证”“补正史”的辅助功能,忽略了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钱曾在传统的史家观念的基础上,又对三类作品进行重新划分,作品的分类原则不再局限于社会教化功能的价值取向上,转向了小说的作品内部,关注小说自身的题材取向,在“虚构”“道听途说”的大前提下,根据叙事内容进行分类。题材为皇帝、朝廷军国为主的被划分到杂史类,如《穆天子传》《汉武内传》《汉武外传》《南唐近事》《明皇十七事》《唐阙史》《中朝故事》《炀帝开河记》《炀帝迷楼记》《炀帝海山记》《开天传信记》;题材以个人为主的被划分到传记类,如《邺候外传》《虬髯客传》《白猿传》。其余以神话传说、鬼神怪异及生活琐事等为题材的作品被划分到小说家类,如《世说新语》《续齐谐记》。

《述古堂藏书目》的划分虽“全不师古”,但他在作品的分类过程中从传统的是否补察正史和具有教化社会功能的史家观念中跳脱出来,不再拘泥于“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流”的传统小说观念,把视野从创作途径、创作方式和社会功用方面转移到小说的题材、叙事等作品内部上,开始关注小说自身的属性,小说自身的艺术价值受到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开始获得了独立的审美价值,在客观上反映出小说这一体裁的作品地位的提高,以及钱曾小说观念的“突破性”。

2.“小说家”的收录情况

《述古堂藏书目》中小说家类所收之书,既有《神异经》《洞冥记》《拾遗记》等神话小说、《广异记》《集异记》《稽神录》等志怪小说、《殷芸小说》《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以及《北梦琐言》《南部新书》《次柳氏旧闻》等笔记小说这类文言小说,还收录了一些史料,如《北边备对》《挥麈三录》《玉壶野史》《湘山野录》《明道杂志》《葆光录》《耆旧续闻》《武林旧事》《避戎夜话》《辍耕录》《癸辛杂识》;杂谈笔记,如《碧雲騢》《宋景文笔记》《谈圃》《墨庄漫录》《贵耳集》《溪丛语》《笔谈》《演繁露》《古今注》《近事会元》《江邻几杂志》《藏一话腴》《益斋野乘》《观老庵笔记》;地理游记,如《北户录》《北猿录》《吴中旧事》《入蜀记》;诗文集,如《李义山杂篡》《伯牙琴》《渔隐丛话》;诗论,如《猗觉寮杂记》《深雪偶谈》;笔记集,如《资暇集》《学斋占毕》《吕氏遗书》《罗湖野录》《闲居录》《琐碎录》。小说家类共收录130篇作品,但现存可考的书目中有60篇全是非小说体裁的作品。

宋代的官私书目中,小说家类的作品主要有志怪、传奇等叙事类作品和杂事、笔记等非叙事类作品。明代胡应麒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六类,“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是也;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是也;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是也;一曰辨订,《鼠璞》《鸡肋》《资暇》《辨疑》之类是也;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是也”,从《述古堂藏书目》的小说家对作品的收录情况来看,小说家类的非小说作品都是非叙事类作品,除了神仙志怪等文言小说之外,文人笔记、历史琐闻及其他钱曾难以分类的体裁全部被他归入小说家中。杂谈笔记与地理游记与“杂录”的文类相似,诗论与诗文集与“丛谈”的文类亦有共同之处,可以推测钱曾小说家的收录原则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分类观念,《述古堂藏书目》小说家的分类更接近于小说与杂录、丛谈的融合,小说家的范围开始缩小。

《隋书经籍志》一级目录为经、史、子、集、道、佛六类,小说家与儒家、纵横家、杂家等一同为子部的二级目录,小说家的性质等同与儒家等学术流派;《百川书志》的一级目录为经、史、子、集,子部又分子志一至子志五的二级目录,儒家、纵横家、杂家位于子志一,小说家位于子志二,小说家虽与儒家、纵横家等同属于三级目录,但二级目录的分开收录表现出小说家的概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述古堂藏书目》的小说家位于卷三的一级目录,从同一级别还有六壬、太乙、奇门、历法等,小说家的概念转向更为专业的小类,更加具有指代性,小说家的概念进一步收缩,“小说”与“小说家”概念呈现合流的趋势。在钱曾的另一本目录书《也是园书目》中,一级目录为经部、史部、明史部、子部、集部、三藏、道藏、戏曲小说、伪书,小说位于子部二级目录下的同时,戏曲小说部又划分了古今杂剧、曲谱、曲韵、说唱、传奇、宋人词话和通俗小说。“小说家”的术语被“小说”所替代,小说的概念与文言小说等同,“小说家”与“小说”概念合流。

二.《述古堂藏书目》中通俗小说的阙失原因探析

《述古堂藏书目》志怪、笔记、传奇小说分布在史部、杂史、传记和小说家中,分布范围十分广泛,但在通俗小说蓬勃发展的时代,《述古堂藏书目》未曾收录一本通俗小说。

1.钱曾的藏书观念

钱曾在评价《虞伯生道园学古录》时曾说:“间取做勘,讹谬处绝少。知嘉、隆以前学人,信而好古,非若近人堑书者淆乱荃改,师心自是也。”可见钱曾对藏书的第一要求是“讹谬处少”。明清之际市民阶级崛起,满足市民情感取向的通俗小说盛行,对通俗小说的需求量增大,吸引了一批商人从事书目印刷,一大批民间书坊出现,书坊出版图书的现象十分混乱,市面上流传的通俗小说版本多,文字错误现象层出不穷,难以符合钱曾“讹谬处小”的藏书要求,这可能导致钱曾在收书时刻意避开了通俗小说,成为《述古堂藏书目》未曾收录通俗小说的原因之一。

“讹谬处少”的藏书要求又指向了他的“好古”的藏书观念。钱曾的“好古”的藏书取向可以从“述古堂”的命名中直接体现出来,钱谦益也评价过钱曾好古学古的倾向:“族曾孙,字遵工……曰:‘子有志学古,请语钱氏之古。’”钱曾“好古”的思想倾向也影响了他的藏书观念中,《述古堂藏书目》后又专列了宋版书目,《读书敏求记》专门记述宋元善本。明清是通俗小说的发展和繁荣时期,也是小说传播的高峰期,各种通俗小说在市面广泛流传,成为“畅销书籍”,而“好古”的藏书观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导致钱曾对于适时盛行的通俗小说的忽略。

2.文人的小说观念

清代私家书目中,钱曾的《述古堂书目》与《读书敏求记》只收录了文言小说,《奕庆藏书楼书目》虽设立了演义类,但并未收录任何一部演义小说《孙氏祠堂书目》与《文瑞楼藏书目录》也未曾收录一部通俗小说。官家书目——《四库全书总目》只收录了可以“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的文言小说,同样拒绝了通俗小说的收录,从清代官私书目对小说的收录情况来看,清代学者对通俗小说弃之如敝履。清朝初期学术界以注重考据之风的乾嘉学派为主流,以“实录”作为小说创作和评价的原则,文学思想观念与汉代接近,更加强调文学作品的真实性,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认为小说应该真实地记载传闻,“惟不失忠厚之意,稍存劝惩之旨,不颠倒是非如碧云磛,不懷挟恩怨如周秦行记,不描摹才子佳人如会真记,不绘画横陈如秘辛,冀不见摈于君子云尔”,小说应当遵循不颠倒是非、不怀挟恩怨、不描摹才子佳人、不绘画横陈等原则,力求真实。与此同时,文学的功能性也重新被重视,《大清十朝圣训》中康熙表露出他的文学观念,“今搜访藏书善本,惟以经学史乘实有关系修齐治平助成德化者,方为有用,其他异端稗说,概不准录”,认为好的文学应该助成德化,其他与道德教化无关的作品则是异端稗说,不该被提倡。小说真实性与功用性的提倡导致了通俗小说“难登大雅之堂”的尴尬地位当时文坛的文学观念和统治者的思想控制使得清朝的小说观较前朝更为保守,相较于可以“补正史”“资考证”的文言小说,通俗小说的“海市蜃楼、幻由心造”受到文人的排斥,小说被割裂为两部分:一方面文言小说的文学地位得到提高;另一方面盛行的通俗小说被全方面打击,文言小说与通俗小说地位的割裂,也可能导致了《述古堂藏书目》中通俗小说的缺失。

3.官方的禁令

官方的排斥与禁令也可能是导致《述古堂书目》缺失通俗小说的原因,正统七年(1442)《剪灯新话》成为官方禁书;崇祯十五年(1642年)《水浒传》遭到官方禁毁;顺治九年(1652年)“坊间书贾,止许刊行理学政治有益文业诸书;其他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严禁,违者从重究治。”顺治十六年(1661年)“凡有崇信异端言语者,令加严参问罪。若有私刑刊刻者,永行严禁。”虽然清初之际对于文人思想以及书坊管控还没有太严格,但官方已经有明确的禁令,禁止刊刻有“琐语淫词”的通俗小说。顺治年间制定,乾隆年间落成的《大清律令》则对刊刻、发行通俗小说的“违法者”制定了严苛的惩罚,“民坊肆市卖一切淫词小说,在内交与八旗都统……转行所属官弁严禁,务搜板书,尽行销毁。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仗一百,流放三千里。市卖者仗一百,徒三年。”清律采用笞、杖、徒、流、死五种法定刑罚,刊刻通俗小说的最高惩罚仅次于私刑,可见清朝廷认为小说不仅有伤风化,甚至还可能会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对小说严防死。官方从创作、传播各个途径截断通俗小说的行为,不仅使得通俗小说变得“敏感”起来,也让小说的传播和保存受到极大的挑战,不少作品难以在市面上找到,在客观上导致钱曾等藏书家对通俗小说的收藏增加了困难,也可能成为《述古堂藏书目》没有收录通俗小说的原因之一。

《述古堂藏书目》所反映出来的钱曾的小说观是清初文坛小说观的缩影,一方面注意到了文言小说的艺术价值,小说不再作为史部的“辅助”,成为诗、词、赋同一等级的文学体裁,体现了钱曾等人小说观念的突破性;另一方面“小说”成为文言小说的指代,文言小说和通俗小说被分隔成两个部分,在文言小说受到重视的同时对通俗小说大加排异。

注 释

①本论文中的小说分类借鉴了谭帆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出版),书中将小说文体分为志怪、笔记、传奇、话本、章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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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言.《颍水遗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28.

[3]焦竑.《国史经籍志》,《明代书目题跋丛刊》[M].北京:书相文献出版社,199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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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昭槤撰.《啸亭杂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1.

[10](清)昭梿撰,冬青校点.《啸亭杂录续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81.

[11]《清实录·圣仁祖皇帝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卷258,552.

[12]王炜.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4(06):83-93.

[13]赵嘉.《述古堂书目》版本考[J].山东图书馆学刊,2019(01):109-113.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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