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新旧衔接中的会计核算难点和对策研究
2021-11-22祝扬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摘 要]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推行,高校如何准确、真实地贯彻政府会计制度成为研究热点。文章从预算结余期初余额衔接的准确性问题、跨年往来科目的处理问题以及平行记账结果如何验证几个方面为切入点,根据高校的工作实际,提出建立预算结余期初勾稽关系、改善财务管理流程、错账补救处理、编制差异调节表等建设性的对策,完善了有关衔接规定在新旧会计制度过渡阶段的不足。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会计核算;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1;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21)03-0091-06
一、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项重大改革提案,即构建“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2017年,《政府会计制度》颁布,政府会计改革于2019年正式拉开帷幕。高校作为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深入了解制度的变革和要求,认真贯彻制度的执行。
(一)会计核算基础革新
高校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前,由于多数业务不涉及权责发生制,主要基于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核算。新制度下,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会计核算原则,即只要是应归属当期的收入或者费用,不管是否实际收付,均在本期进行确认;对于当期已收付,而非本期的收入或费用不予以确认;收付实现制下的预算会计贯彻了新《预算法》的精神,有利于改善虚列预算收支的问题。
(二)会计核算范围扩展
相比原高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覆盖的范围有所扩展,新增了“受托代理类科目、预计负债、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基建业务也并入了“大账”中,使会计核算内涵进一步得到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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