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角度谈集中供热企业行业特点及会计核算问题
2021-10-25朱忠锋
现代营销·理论 2021年10期
关键词:特点
朱忠锋
摘 要:供暖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本文从实务角度探析单纯集中供热企业特点及其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抛砖引玉,希望对集中供热企业有所裨益。
关键词:集中供热企业;特点;问题对策
集中供热,就是由一个或者几个集中热源通过热力管网供应用户所需要的生产用热和生活用热的供热方式。与分散供热的锅炉或者采暖的小火炉相比,是有效地利用能源,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集中供热主要可以通过热电联产、区域性集中建锅炉房、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等方法来实现。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要求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目前我国北方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而且由单纯供热或热电联产向更高层次发展。由于该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会计核算方面也有独特的方面。
本文仅探讨单纯集中供热企业。
一、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一)居民供热部分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
财税〔2019〕38号文延续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明文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执行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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