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音乐)》学前教育部分评介
2021-10-10唐娟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21年9期
唐娟

【摘要】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音乐)》以艺术创作的基本过程为组织结构,具有如下特征:教育内容的安排层层递进,细致具体;强调独立自主在艺术素养培养中的重要性;在艺术学习上强调艺术的创作过程。这启示我们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强调以体验、探索与表达为主的学习方式;从艺术发生的视角设计艺术活动,强调连续的艺术学习过程;重视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尊重幼儿对音乐内涵理解的多样化。
【关键词】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音乐)》;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1)09-0043-04
随着人们对幼儿艺术素养重视程度的普遍提高,许多国家出台或修订了艺术教育方面的政策性文件。2014年3月,美国发布了修订版《国家核心艺术标准》(National Core Arts Standards)。该标准的修订团队对美国各州的艺术学习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对人的发展与艺术教育的关系进行了相应研究。本文拟探讨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音乐)》学前教育部分的内容,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研究背景
1994年,美国大学理事会下属的国家核心艺术标准联盟(NCCAS)颁布了《国家艺术教育标准》。各州在此基础上,按照自身需要制定了各年龄段艺术教育标准。2004年,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美国发布了修订版《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更加重视对多国、多地的多元文化和艺术进行研究,并对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媒体艺术等艺术课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以每一类艺术的创作过程为基本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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