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感培养,提升音乐教学组织品质
2021-09-30费丽花
小学教学参考(综合) 2021年8期
费丽花
[摘 要]乐感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基础。音乐课堂中,教师要给学生尽可能多地创造乐感培养的环境和机会,使学生在视唱、演绎、律动、创编等训练中形成乐感,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关键词]小学音乐;乐感;培养;组织
[中图分类号] G623.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24-0034-02
培养学生乐感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目标。在音乐课堂中,教师需要有观照意识,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实际,为学生设计视唱、演绎、律动、创编等训练,引导学生在自主探索、互动感知、感官体验、学习反思中产生乐感,提升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同时,乐感培养需要有系统的整体设计,这样能够使学生产生丰富的学习动力,形成良好的乐感。
一、组织视唱训练,在自主探索中产生乐感
小学阶段的学生大多比较喜欢音乐,但其乐感参差不齐,教师对此要有清晰认识,为学生设计适合的训练任务,让学生在自主探索中产生乐感。其中,视唱是培养乐感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教师要为学生设计更多视唱的训练,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乐感。
组织学生进行视唱时,教师需要及时予以指导和提示,引导学生根据要求展开操作,使学生在自主探索中产生乐感。例如,教学苏少版小学五年级音乐上册《快乐的嚓嚓嚓》时,教师先利用多媒体播放这首歌曲,然后对歌曲的特点进行解读:“这首歌曲属于四二拍节奏,大家可以用手比画一下,注意节奏的强弱变化。倾听歌曲后,我们可以明显地感知歌曲表达的情绪是欢快的、活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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