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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研究
——基于南宁市4259个样本

2021-09-14喻燕吴凡杜成贤

上海房地 2021年8期
关键词:邻里关系意愿业主

文 /喻燕 吴凡 杜成贤

2017年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要求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截至2020年,全国约改造了5.67万个老旧小区,近735万户居民受益。老旧小区改造已成为推动城市更新内涵式发展,惠民生、扩内需的重大民生与发展工程。

社区是居民生活和社交的重要场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平台与载体。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社区自治具体表现为业主承担宣传动员、改造意愿征集、改造方案讨论及确定、居民出资归集、改造矛盾协调、改造工程施工等监督具体工作。业主有效的自治参与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效推进的重要保障。考察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挖掘其行为背后的影响因素,对于激发业主自治的主动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一、文献回顾

20世纪40年代,国外开始关注公民在环境治理、社区管理、政策执行等事务中的参与需求和偏好。有学者(Arnstein,1969)提出“公民参与阶梯论”,将公民参与分为非参与、象征性参与、实质性参与这三个层次及操纵、引导、告知等八种类型。还有学者提出参与式治理的GLEAR模型,将影响公民参与的因素归结为能够做、自愿做、使能够做、被邀请做及作为回应去做等五类。利益关联是居民参与的重要内驱力,居民参与的内生性因素为自身需求,依靠个体的志愿参与及非正式规范来推进;外源性因素为参与达成的外部目标,主要依靠政府或社区提供保障性外部条件来推进。区别于国外以权力为中心的参与模型,我国居民通常利用个体化策略获取资源,集体参与行为相对缺乏。

集体行动理论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会自愿和自动地组织起来,为实现其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集体行动受制于个体行为,影响个体参加集体行动的因素包括意识形态的激励、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个人偏好、道德因素、集团组织文化等。集体行动达成的条件为关键群体的动员激励机制、搭便车行为的约束机制及简约化的运行机制。利益相容性集团、小集团、具有“选择性激励”机制的集团、拥有相似品味与偏好的同质性社区成员,更容易组织起来解决问题。业主自治困境根源于集体行动能力的结构性缺陷,增强居民参与能力的策略包括:提升居民的心理预期,培养社区意识,扩大“社区参与”收益且降低成本;调整治理单元,完善志愿参与机制;发现、培育社区“中坚居民”;建立可持续的参与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具备回应能力的公共政策体制。

有学者运用计划行为理论(TPB)、社会实践理论(TSP)及社会行动理论(TSA)构建相关模型,对镇江、成都、南京等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居民参与治理意愿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影响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治理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居住时长,对社区认可程度、对改造项目的认知、参与治理态度、社区事务与居民利益关联度、社区事务与居民需求的耦合程度等。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弱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实体性利益关联,相关利益主体存在自利视角与偏执立场;政社关系不顺,社区行政化严重,法律法规不健全;社区参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较薄弱;缺乏社区社会资本,对参与文化不熟悉;参与能力不足,参与过程不平等;社区自组织发展不完善,组织动力不足及组织成本过高;社区认可度低。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国外的公民参与研究已拓展到社区治理、工作场所及校园学生运动等领域,公民参与已成为国家政策目标乃至全球治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研究聚焦参与主体类型、参与内容、参与效果及其影响因素、业主维权、精英参与、中产阶层参与等方面,居民参与依然停留在被动式参与、配合式参与层面,尚未走向自主式参与。学界对于小区治理的研究主要从业主自治的视角展开,业主自治模式仍在探索中。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参与社区治理的研究开始受到关注,但鲜有研究考虑邻里关系、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因素对业主参与意愿的影响。本研究拓展了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自治意愿影响指标体系,丰富了业主自治的相关研究。

二、研究方法

(一)模型设定

本文的研究目标是探索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鉴于因变量是业主选择“是否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结果,表示为“愿意”或“不愿意”两分类变量,特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对影响意愿的因素进行量化研究。具体形式如下:

式①中,p为选择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概率,(1-p)为业主不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概率,β0为常数项, β为自变量X的待估系数,向量X为自变量,ε为模型的随机误差。

(二)变量选取

1.因变量。选择“愿意参与社区自治”赋值为 1,选择“不愿意参与社区自治”则赋值为 0。

2.自变量。基于理论分析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梳理,结合数据的可得性,分别将性别(X1)、年龄(X2)、学历(X3)、居住年限(X4)、邻里关系(X5)、补缴维修资金(X6)、交纳物业管理费(X7)作为自变量。

(三)问卷设计与数据采集

1.问卷设计。通过向已列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业主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数据。调查问卷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的原则,设计思路如下:(1)改不改?居民对小区改造是支持还是反对。(2)改什么?按“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共设计了基础类、完善类及提升类3大类74个微改造项目选项。(3)依靠什么改?用“是否愿意参与社区自治”调查业主是否愿意承担宣传动员、改造意愿征集、改造方案讨论及确定、居民出资归集、改造矛盾协调、改造工程施工监督等社区公共事务。(4)怎么样?居民对改造效果的想法和判断。(5)出多少钱?按相关文件要求,改造资金需要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业主需要补缴小区改造后的维修资金、交纳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因此设计了维修资金补缴标准与物业管理费交纳标准选项,以了解居民出资愿意及相关金额。调查内容包括六个方面:(1)样本社会经济特征;(2)改造项目的需求;(3)邻里关系;(4)补缴维修基金的意愿及金额;(5)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意愿及相关金额;(6)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

2.数据收集及样本特征。南宁市住宅小区总数约2700个,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911个,改造涉及居民11.39万户。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长,公共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老旧小区改造面临意见统一难、改造费用收缴难、改造后期维护难、业委会短期内成立难、工程审批难等错综复杂的现实问题。了解业主改造愿意、发动业主参与改造、成为推进改造工作的重要突破口。

用简单随机抽样,利用入户调查,用问卷调查方式对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及江南区等4个城区已列入改造计划的94个老旧小区的4500户业主进行了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259份,有效率94.64%。相关特征如下:(1)性别:男性2530名,占比59.4%;女性1729名,占比40.6%。(2)年龄:30岁以下占比3.2%,31-45岁占比40.5%,46-60岁占比34.5%,61岁以上占比21.8%,各城区老旧小区业主年龄呈现出高龄化趋势。(3)学历:大专以下占比19.1%,大专及本科占比72.5%,本科以上占比8.4%。(4)居住年限:居住10年以上占比71.4%,6-10年占比13.2%,1-5年占比15.4%。样本社会经济特征及变量赋值详见表1。

表1 样本社会经济特征及变量赋值表

三、研究结果

(一)关键变量描述性分析

1.改造项目需求。业主具有较强的改造意愿,平均改造意愿得分85.28。在74个微改造项目中,基础设施类项目改造需求最强烈、其次是完善类项目,提升类项目需求较弱。需求最强烈的改造项目为楼道墙面重新粉刷、空调排水管的安装与改造、阳台雨水管接入小区地下排水管网、加装电梯、安装分户电表、抄表到户、维修及安装单元门等。提升类项目如供气管路更新、广告牌清理、室外植物摆放、公共绿地、口袋公园或景观小品、公共空间等需求较弱。

2.邻里关系。用“你多长时间敲一次邻居家的门”来表征邻里关系的亲疏。不表态占比12.5%,没有交往占比34.7%,1年前有交往占比7.9%,1年内有交往占比44.9%。

3.补缴维修资金的意愿及相关金额。588人不愿意缴纳维修资金,占比13.8%;3671人愿意缴纳,占比86.2%。愿意缴5元/平方米的占比66.6%,8元/平方米的占比24.2%,10元/平方米的占比9.2%。

4.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意愿及相关金额。3343人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后引进物业公司,占比78.48%。93.4%的人愿意交物业管理费,6.6%的人不愿意交物业管理费。愿意交纳每月0.3-0.5元/平方米的占比47.6%,0.6-1元/平方米的占比47%,1-1.5元/平方米的占比5.4%。

(二)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

用“是否愿意参与社区自治”来了解业主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想法。仅有36.08%的人愿意参与社区自治,63.92%的人不愿意参与社区自治。

采用SPSS 20软件,运用式①对影响参与社区自治意愿的因素进行计量分析。样本数据方差膨胀因子(VIF)值为1.13,说明自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分析Hosmer-Lemshow 拟合优度检验结果(详见表2)可知,模型拟合优度较高。运用向前步进似然比检验(向前LR)逐步回归筛选变量。在0.05显著性水平下,逐步回归迭代6步终止,除X2(受访问者年龄)与因变量没有显著相关性,其他6个自变量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故纳入模型。进入模型的6个自变量及其回归系数的估计值、标准误、Walds卡方、自由度、P值、OR值详见表3。

表2 Hosmer -Lemeshow 拟合优度检验结果

表3 方程中的变量

从表3可知,业主参与老旧小区自治意愿受到其性别、学历、居住年限、邻里关系、交纳物业费、补缴维修资金等因素的显著影响。分析Exp(B)值可知:(1)性别:男性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高于女性。(2)学历:学历低者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高于学历高者。(3)居住年限:居住年限越长的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越强,说明居住年限长的业主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责任感较强,参与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较大。(4)邻里关系:邻里交往越频繁的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越强大。说明邻里关系疏离、互信匮乏会影响个体参与社区自治,而频繁的邻里交往会为业主参与公共事务提供社会网络支撑。(5)补缴维修资金:愿意补缴维修资金金额越大的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越强。(6)交纳物业费:愿意交纳物业费金额越大的居民,越愿意参与小区自治。说明老旧小区业主没有付费购买服务的习惯,基于利益联结,愿意多承担改造费用的业主更关注自身合法权益,因而参与社区自治意愿更强。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以南宁市4个城区94个老旧小区4259户业主为样本,研究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论如下: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具有较强的需求,但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不强。性别、学历与对参与意愿产生负向影响;居住年限、补缴维修资金、邻里关系、交纳物业费对参与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2021年,各级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实事清单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改造任务。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中业主参与社区自治意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老旧小区治理体系,提出以下建议:(1)健全业主参与机制,增强改造内驱力。构建“互联网+共建共治”议事平台,准确解读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快速传送居民的改造意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等专家进社区,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提升业主在改造方案制定、施工监督及改造后续管理中的参与度与发言权。有效评估社区居民参与需求,设计多样灵活的参与计划,激发关键群体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业主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角”。(2)加强邻里关系建设,营造和谐社区氛围。遵循“共同缔造”的改造理念,增设小区共享空间,增加业主联络感情的机会,促进公共交往,培养议事与协商精神。培育主体意识,增进信任,激发公民精神,倡导社区志愿服务,消除“搭便车”行为,培育邻里友爱、互帮互助的社区氛围。(3)培养购买服务的观念,促进业主利益联结。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合理确定居民分担改造资金的标准与数额。以业主共同权益为基础,形成互惠合作的关系网络,激励个体关心公共事务,推动社区治理。(4)健全业主参与激励约束机制。政府对社区适度地赋权,推动社区制定完善社区公约、居民公约、住户守则,使居民对社区共治产生认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加强业主自治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培育社会资本,建立改造后小区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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