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民的认知、参与及评价情况研究
2021-08-23王莽莽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王莽莽



摘要: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直接受益者。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需要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治理模式,进而实现人居环境治理长效化。分析2020年实地调查数据发现,当前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了解有限,在整治工作中参与度不强,并且对环境整治效果评价不高,反映了农民作为乡村社会主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处于“缺位”的状态。因此,在今后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需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
关键词:环境整治;认知;参与;评价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1)04-0138-07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事关乡村振兴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将“生态宜居”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之一,并在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了中长期规划。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以及村容村貌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明显,但在整治工作中也出现了农民参与不足的问题。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农民是整治工作的主体,农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情况影响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进展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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