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章程中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2021-08-03唐慧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21年7期
唐慧
摘 要:分类管理后,不管是选择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还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章程的修订都是分类登记必经程序之一,而内部治理结构是民办高校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了领导制度、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的现存问题,提出了在民办高校章程中明确舉办者参与办学和管理的路径和内容、重构董(理)事会成员组成机制和构建董(理)事长、党组织负责人、校长三方会议制度。
关键词:章程; 内部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 三方会议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7-114-002
章程是民办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保障法人财产权的基本准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民办高校756所(其中独立学院257所),在校生709.0145万人。民办高校在成立之初大多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章程,但经过几十年的民办教育发展,原有章程有些内容已不合时宜,同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民办高校章程修改与制订工作已提上日程。民办高校章程需要完善的核心内容比较多,但笔者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一、民办高校章程规定内部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民办高校章程中内部治理结构构建涉及的主体涵盖了民办高校所有利益相关者。举办者理应是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的关键主体,在当前持续推进分类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在章程中明确并保障其权益成为了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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