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国资处置问题的研究
2021-07-19冯潇冉
锦绣·下旬刊 2021年8期
摘要:目前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本文主要对三类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共同关注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别事业单位改制的流程问题等进行介绍与分析。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制;国资处置;
一、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其具体含义如下: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具体而言,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行政机构;对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要重新明确职责、划定类别,对职责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的,要在精简的基础上综合设置。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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