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2021-07-16孙宁
大学教育 2021年6期
孙宁
[摘 要]“翻转课堂”在大学课堂,特别是在大学法律课堂的应用一直以来受“网络教学”或者“视频教学”模式的限制,并未起到“翻转课堂”希望达到的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目的。文章分析了大学法律课堂对“翻转课堂”的需求和可行性,总结了在教学实践中以传统面对面课堂为依托,采取“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能力,引导学生进行课前有序学习。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翻转课堂”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阻力,进而站在一线教师的角度对“翻转课堂”在大学的推进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希望。
[关键词]翻转课堂;大学法律教学;课堂教学;网络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1)06-0151-03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也可译为“颠倒课堂”,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应用,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将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有效结合,提高课堂内教学的质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利用好课堂内的宝贵时间,学生能够更专注于基于项目的主动学习,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化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其他现实世界面临的问题,从而获得对知识更深层次的理解。美国迈阿密大学商学院执教的莫里·拉吉(Maureen J.Lage)和格兰·波兰特(GlennJ. Platt)在1996年提出了“翻转课堂”的设想并在大学实验[1-2] 。2000年韦斯利·贝克教授在第十一届大学教学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翻转课堂”的概念。“翻转课堂”实践始于美国科罗拉多州落基山的“林地公园高中”的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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