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技企业的金融足迹及其监管问题
2021-07-11陈三毛钱燕
金融发展研究 2021年5期
陈三毛 钱燕


摘 要:互联网经济时代诞生了一批平台化运行的大型科技企业,或称之为大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在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和在线搜索等领域建立起稳固平台后,开始涉足金融服务领域。提供支付服务通常是跨界金融的第一步,后续逐步扩大到包括信贷、保险、储蓄和投资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科技企业涉足金融对于金融监管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和挑战:新的金融风险源头滋生,审慎监管工作更趋复杂;需要更为灵活平衡的监管才能实现大科技企业所可能带来的效率改进;需要探索基础制度建设和应用新技术才能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
关键词:大科技企业;金融科技;多边平台;网络效应;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21)05-0083-07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1.05.012
一、前言
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批基于网络平台化运行的大型科技企业,这些企业也被称为“大科技企业”。其中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亚马逊(Amazon)、阿里巴巴、腾讯等更是在短短二十多年内崛起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品牌,成为互联网经济的象征或缩影。这些科技企业与现代的信息数字科技共同成长,成为全球化扩张的超级平台型企业。
大科技企业向金融领域的业务拓展成为金融科技(FinTech)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可以看成是由技术赋能的金融业务创新,这些创新催生新的产品、应用、业务模式和流程,从而对金融服务的提供产生重大影响(FSB,2017)[1]。大科技企业向金融领域跨界后,新的金融场景和金融生态正在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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