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问题及模式研究
2021-07-11赵红梅
金融发展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高校
赵红梅
摘 要:科创板的科创属性决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独特优势。由于科创板为新设上市板块,目前国内学者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與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较少。本文对产学研合作发展及问题进行阐述,发现部分高校由于未发挥自身科研优势、对资本运作重视不够导致科研成果转化不足,校企双方难以深入合作。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科创板上市公司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优势,并结合实际案例,总结出高校控股上市公司、高校参股上市公司、“学科带头人+公司创始人”和校企合作联合研究等四类合作模式。最后,提出要加强政府引导、健全校企产学研合作机制、强化中介机构服务职能等建议。
关键词:科创板;上市公司;高校;产学研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21)05-0039-05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1.05.006
一、引言
1993 年1 月,复旦大学控股的复华实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首家高校上市公司。此后,越来越多的高校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加速理论研究向实践成果的转换。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要坚守定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高校作为“硬科技”的“孵化器”,对于培育或助力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有着天然优势。有效发挥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实现高校、企业、资本市场三者有效的融合,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推动器”。
不同国家的校企合作模式存在差异(Brent和Magnus,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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