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还是结合,需要审慎对待
2021-06-28倪银萍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21年6期
倪银萍
[摘 要]教学加法和乘法交换律时,教师极易混淆分不清,究其原因是没有区分“广义的交换律”与“狭义的交换律”,同时讲深了怕学生接受不了,讲浅了又怕讲不透彻,这就需要教师在顾及数学严谨性的同时,还要兼顾学生的接受能力。
[关键词]交换律;结合律;广义; 狭义
[中图分类号] G623.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17-0035-02
对于加法(乘法)交换律,笔者一直认为就是交换几个加数(因数)的位置,只要结果不变,就是加法(乘法)交换律。但其实没有这么简单。“a+b+c=a+c+b”应用了哪种运算律?对于小学数学教师而言,这个问题不值一提,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小问题却引发了笔者的深思。
一、从唇舌之争到网络论战,莫衷一是
在集体备课人教版教材第八册第三章“运算定律與简便运算”时,一教师突然询问:“a+b+c=a+c+b运用了哪种运算律?”当时笔者脱口而出:“只是调换了后两个加数的位置,当然是加法交换律。”笔者年纪轻见识浅,认为这个问题根本就是麻绳穿豆腐——不值一提,何况,打从读书起一代代都是这么教的,而自己从教十数年,也觉得这么教没有什么不妥。“通过位置和顺序的改变来辨别采用的是交换律还是结合律。如果只有位置发生颠倒,运算顺序维持原样,则属于交换律范畴;如果各数字的位置维持不变,但是运算顺序却发生改变,则属于结合律范畴;如果数字位置和运算顺序同时改变,则两种运算律兼而有之。”笔者直抒胸臆。不料这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教师提出异议,多数人支持两种运算律并用的观点,他们的论据是交换位置就是为了促成运算顺序的改变,终极目标是为了结合,因此结合律必然在内,交换位置后,就势必要先算前两个加数的和,这就是运用结合律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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