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高校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2021-04-28刘闫锋

摘 要:年终奖计税一直备受高校教职工关注,年终奖计税方式异于综合所得收入计税方式,会出现税前高于他人而税后低于他人的异常现象。因为在年终奖计税的过程中存在个税优惠盲区现象。本文从分析年终奖计税盲区存在的原因出发,结合新税制下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充分利用低税率计税方法,提出高校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给出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筹划建议。
关键词:高校;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96/j.2096-3475.2021.05.166
一、新旧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变化
1. 个人所得税法变化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对于旧个人所得税法有如下变化:
(1)建立对综合所得收入按年计税的制度。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工资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报酬。解决原分类税制下不同所得项目税负差异问题,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努力贯彻“引进来”和“走出去”原则,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支持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实施。
(2)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本减除费用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比原来减除费用提高了1500元/月,主要综合考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新税制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3)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扣减项目。增加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和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