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道德风险治理的作用边界研究
2021-04-01赵沙俊一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赵沙俊一,吴 航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郑州450046;2.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127)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经济联系强度的不断增强,企业道德风险与社会经济联系紧密度的不断提高,企业道德风险可能引发的经济导致的亏损和社会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社会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社会危害越来越大,引起各行各业的关注。学术界对企业道德风险的关注和研究也方兴未艾,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委托代理角度对企业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尝试性研究。经典委托代理理论以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严格的假设前提。通过数学等工具推算设计出一套逻辑严密的关系机制,在该机制下代理人能够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工作。经典委托代理理论解决的是道德风险所面对的单一个体之间的个别性契约,但现实中我们研究企业道德风险面对的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群。以代理人的机会主义为例,代理人的机会主义是一种博弈行为,而这种博弈行为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委托人监管机制、代理人保证机制、第三方监管机制等[1],且不同机制下成本分摊比例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的道德风险治理效果[2]。在此情况下,企业就要根据自身经营目标的不同来权衡和选择合适的委托代理机制和成本分摊比例,不同委托代理机制对应不同道德风险治理方式,而道德风险治理成本分摊比例和形式则决定着道德风险的治理效果,所以委托代理形式及不同形式下的治理成本分摊问题成为企业治理道德风险面临的两大抉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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